11月1日,罗湖分局清水河派出所接到事主郭先生报警称其早上睡醒后,发现放在宿舍床边的手机不见了,便借用同事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发现手机已经关机,便怀疑手机被盗,于是前来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后警方于11月5日在一某宾馆内将其抓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刘某竟然还是郭先生的刚入职不到一天的同事。
根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述,自己今年刚刚毕业,决定到深圳打拼,希望能闯出一片天地,于是8月底带着500元来到深圳闯荡。但自己别无所长,刚到深圳无法找到合适工作,两个月基本上都在打零工,入不敷出。11月1日,其成功应聘某健身会所,成为一名服务人员。入职当晚,其半夜上厕所时,发现隔壁床同事的手机异常新颖亮丽,非常眼馋,但考虑自己身上已经无闲钱可用,便动了歪心思。犹豫许久,刘某还是被自己的贪念所控制,在其他同事熟睡之际,偷走该手机并立即离开单位外出“避避风头”。次日,刘某将盗窃所得的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掉,作为生活费,逍遥快活。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罗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在此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财物丢失,请及时报警。
(来源:晶报APP)
编辑 姚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