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新闻近期持续关注宝安泰华锦绣城小区与前物业之间及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先后发布小区被物业追讨188万余元、社区配套服务中心权益归属争议等报道,引起关注。记者通过小区业主获悉,此前引发各方矛盾的小区“会所”的部分区域已被宝安公共物业管理局贴上了警示条,并令现有商户限期搬离。
对此,开发商泰华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华地产”)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方便回应。小区业主和商户则希望相关负责部门能尽早给出后续的安置方案。
泰华锦绣城小区会所。
小区争议“会所”被贴警示条
据读特新闻此前报道,泰华锦绣城小区开发商泰华地产曾给泰华锦绣城业主发律师函追讨停车场使用费、物业员工宿舍场地费共115万余元;双方关于小区配套服务中心(会所)的权益矛盾也僵持多时。泰华锦绣城业委会向政府有关部门递交有关函件,提出查处泰华地产侵占行为、将产权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恢复会所规划功能、进行经济损失赔偿等诉求。
近日,泰华锦绣城小区业委会成员林女士(化名)告诉记者,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工作人员目前已对该会所贴上了警示条。根据林女士提供的照片,警示条上印有“国有资产不得擅用”字样。
泰华锦绣城小区会所被贴上封条。(受访者供图)
8月28日,记者联系泰华地产相关负责人,向该公司询问有关“会所”的权属争议及被贴警示条后如何处理,对方表示“没有公司的授权,不方便说”。
记者从一份聊天记录看到,该名泰华地产相关负责人在与“会所”现有商户的群聊消息中提到,“近期跟相关部门沟通后还是要求我司清空该场地交付回去给他们。请大家规划一下学生及场地问题,避免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清空场地而束手无策。”
商户和小区业主盼善后
经了解,目前暂未退出该“会所”的商户有3家,分别经营着绘画培训、晚托辅导班和跆拳道培训。商户方女士(化名)向记者展示了其与泰华地产签署的租赁合同,并表示:“我的合同还没到期,现在直接让搬走,也没有提出赔偿,影响了后续的经营。”
方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商户们已向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提交了保留“会所”场地使用权的申请。该申请书提及,现有商户均已在此经营8年以上,若清退出该小区“会所”,将面临学员退费、教员生存等连锁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考虑商户的安置问题。
此外, 林女士表示,小区业主对于“会所”产权归属政府和暂时被封的处置结果无异议。但对于后续将如何解决“会所”的使用问题,以及“会所”被泰华地产公司使用多年所产生的管理成本、水电费及维护费能否追偿等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反馈。
相关部门回应:
小区“会所”将委托街道办管理使用,并将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针对业主与商户反馈的诉求,记者于日前联系了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9月4日,该局对泰华锦绣城小区“会所”的产权归属、后续使用规划以及是否对泰华地产公司追责等相关问题一一予以了答复。
对于泰华锦绣城小区“会所”的产权归属问题,该局回复表示: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1998)4-019号)约定,该物业规划用途为社区服务中心,且合同明确约定产权属政府。该局已于2025年8月25日取得该社区服务中心的不动产权证,产权归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对于该社区服务中心后续使用规划问题,该局表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处将委托新安街道办管理使用,面向社区居民开放。目前,该局正在着手该委托事项。
而对于泰华地产占用小区“会所”经营及追责问题,该局回复表示,按照相关约定,泰华地产公司承担泰华锦绣城社区服务用房的建设以及移交政府的责任,其未在小区竣工后将该物业移交政府并占用,已构成违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一步该局将依法追究泰华地产公司未移交的违约责任,并依规向其追缴历年出租社区服务中心所得收益,追回的收益依法上缴国库。
至于商户安置问题,该局则表示,泰华地产公司占用政府物业并擅自出租的行为错误。对此,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作为物业权利人已要求泰华地产公司纠正错误,并妥善处理其与商户之间的租赁关系。如商户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建议商户积极与泰华地产公司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编辑 沈静愉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