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闻评论员 黄国焕
8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是深圳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战略部署的关键举措,旨在以法治方式破解产业发展瓶颈,为合成生物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在此领域已形成集群优势的光明区,应如何把握先发优势、进一步将合成生物产业做大做强?
合成生物学被誉为继“DNA双螺旋结构发现”和“人类基因组测序计划”之后的第三次生物技术革命,是全球科技与产业竞争的新焦点。而光明区在几年前便锚定这一赛道,依托光明科学城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系列创新载体,率先构建起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生态。目前,光明区拥有恒泰裕·华南医谷、卫光生命科学园等多个专业的合成生物园区,还有深圳市工程生物产业创新中心、“湾有引力”(光明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等孵化器,汇聚超130家合成生物企业,总估值近400亿元,涌现出赛桥生物、赛陆医疗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成为全国合成生物产业资源密度最高、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的迅速崛起,绝非偶然。其背后是光明区委、区政府前瞻布局的科学决策,更是光明科学城澎湃创新资源的集中迸发。全球最大的合成生物研究设施、脑解析与脑模拟平台等“国之重器”在此扎根,深圳湾实验室、深圳医学科学院等高能机构持续“引流”,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理工大学输送大量交叉学科人才……这种“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的集群优势,使得光明区在合成生物领域形成了难以复制的“创新浓度”和“人才密度”。
此次深圳通过特区立法形式支持合成生物产业发展,无疑将成为光明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若干规定》针对合成生物产业发展存在的痛点,提出探索央地协同审评机制、编制政府首购目录、强化金融支持等实招,恰恰与光明区推进合成生物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高度契合。可以说,光明区既占“地利”,拥有扎实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又得“天时”,迎来专门立法的制度红利。
立法通过只是起点,关键是如何落实细则、释放效能。对光明区而言,当务之急是主动对接市级政策资源,推动立法红利最快速度、最大限度转化为发展动能。例如,可积极争取市级层面的审评协同试点落在光明,支持区内平台和企业参与“三新食品”、化妆品新原料等检测分析工作;可率先制定区级合成生物产品首购清单和应用推广场景,以市场需求拉动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
与此同时,光明区仍需苦练内功,进一步巩固创新生态优势。一方面要持续强化源头创新策源能力,支持科研机构在基因编辑、生物铸造、人工智能辅助设计等底层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另一方面需优化产业服务体系,完善“孵化—中试—产业化”空间载体链条,强化“基金+信贷+保险”科技金融矩阵,特别是用好光明科学城种子基金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善谋者行远,实干者乃成。光明区已凭借前瞻布局夺得先手,未来更需以制度创新持续优化产业生态,将现有的平台、人才、资本、集群优势,转化为技术领先优势、标准制定优势和产业控制优势。唯有如此,方能将合成生物产业的“先发优势”转化为“持久胜势”,为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写下生动的“光明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