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互诉涉案金额逾2000万元,龙岗法院合并调解实现多方共赢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04-03 16:18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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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两家公司互诉,标的额合计逾2000万元。除此纠纷外,两公司还存在跨境地产项目投资纠纷。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互诉纠纷圆满调解处理,同时一并解决了该跨境地产项目投资纠纷。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皆大欢喜。

两公司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

2017年10月、2020年4月,甲公司先后承租了乙公司A1-A3和B共四栋房屋,租赁面积近2万平方米,租期均为10年。起初的三四年间,双方关系良好,合同履行得很顺利,后来双方因房屋使用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甲公司拖欠租金等原因渐起摩擦。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还其多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等共计约1300万元;乙公司则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甲公司付清拖欠的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等共计700余万元,并清退房屋。双方分别向龙岗法院提起诉讼及反诉,案件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

法官尝试调解未果,却又发现新情况

龙岗法院驻吉华街道工作站法官艾小亮对该案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其间还多次前往现场调查争议的原委。“经过认真审查双方证据、仔细梳理争议焦点,我初步判断,本案矛盾要被彻底化解,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双方权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效果也更好。”艾小亮说,“但是初战不利,他们的纠纷已近八年之久,双方争议过大,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之后,法官又组织双方法定代表人及代理律师到案涉房屋现场进行沟通,逐一核对存在争议的事项。“就在这次现场调解中,发现了一个新情况,双方当事人除本案纠纷外,还存在跨境地产项目投资纠纷,双方账目不清,事实难以查明。”艾小亮表示。法官充分调动驻值工作站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经验和思路,力图通过本案将两起纠纷合并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现场调查

两起纠纷圆满调解,当事人皆大欢喜

原来,乙公司在国外投资有一个地产项目,甲公司在其中分多次投入了620万元。由于双方对某些投资事项产生分歧,乙公司此前已退还甲公司220万元。

法官把两起纠纷并在一处进行了仔细研究,并提出了调解方案。之后,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晓以利弊,双方最终接受了法官的建议,一致同意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延长租期。在调解协议中一并处理跨境地产项目投资纠纷,甲公司以剩余投资款400万元等额抵扣本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应付乙公司的相关费用后,不再在国外地产项目中享有任何权益。

近日,本案双方当事人共同把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龙岗法院,称“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对法官的“勤勉尽职”表示感谢。“我们避免了清退场地﹑解散员工﹑承担装修损失等一系列问题,能够在原地方继续经营旧业务,省时省事,没有比这更好的结果了。”甲公司相关负责人欣喜地表示。“今后我们可以继续收取稳定租金,避免了房屋整修﹑重新招租以及处理跨境地产项目收益分配等后续复杂问题。我们公司对这个调解协议十分满意。”乙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赠送锦旗

“这份调解协议书共有十余项,涉及双方当事人两起纠纷的全部内容。双方一致确认,本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不得再以原房屋租赁合同直接或者间接向对方及对方的关联方提出任何主张,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这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结果。锦旗是沉甸甸的,意味着责任更加重大。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此我们将不遗余力。”艾小亮说道。

感谢信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闻坤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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