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区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作,着力推动群众各类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2024年,全区各级综治中心成功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95%化解在基层。
全市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暨进一步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近日在光明区召开。会上,光明区介绍党委政府高位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
在光明区博闻路1号,一栋二层大楼外悬挂着醒目标识——光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走进该综治中心,一楼接待大厅宽敞明亮,导引台设置咨询服务、登记受理、信访接待3个岗位。群众来到引导受理区后,咨询服务岗的资深律师会进行初步分流,属于中心受理事项的,分流至登记受理岗办理;属于信访事项的,分流至信访接待岗,按“信访法治化”路线图流转;属于民生服务类的,引导群众通过民意速办小程序办理,通过此举厘清了综治中心、信访中心、民意速办三者界限。在群众等候区,墙上展示有来访群众需知、登记受理制度、处理矛盾纠纷事项流程图等内容。同时配备了自助查询机,内置有法律、心理、调解等专家库,群众可以自助查询,在中心提请或线上预约,让心仪的专家提供专业服务。
在多元化解区,主要由警务服务、检察服务、诉讼服务、住房建设、人力资源、帮扶救助6个调处窗口和4个功能室组成。公、检、法、司等6个部门常驻,民政、卫健等14个部门轮驻,心理服务、法律服务等专业力量随驻。按照“综治+”协作联动模式,入驻部门人员就地调处“上门群众”矛盾纠纷,按照“基层发令、部门报到”的要求,提级督办调处重大矛盾,做到全面的排、精准的调、严密的控、用心的帮,实现“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前提是明确职责、规范运行,关键在于优化流程、加强衔接。”光明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区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后,我们着重把工作重心转到进一步“优机制、建队伍、强治理”,推动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2024年,全区各级综治中心成功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95%化解在基层。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秦天 二审 李璐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