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拒绝参加核酸检测行为涉嫌违法,最高拘留10天
深圳法宣号
2022-06-28 11:26

6月18日以来深圳市出现多起确诊阳性病例。因此,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从6月24日零时开始深圳出行“标配”变为了48小时核酸证明。



当然,市民们做核酸检测不仅仅是为了获取核酸阴性证明也是为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使深圳早日实现“动态清零”。


不做核酸的市民,可能会涉嫌触犯《刑法》!

那么,这时可能就有市民提问了如果自己不出门是不是就不用做核酸检测了呢?NO!NO!NO!不做核酸的市民可能会涉嫌触犯《刑法》!

对于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由于各种原因不参加(或未参加)核酸检测的,可能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行为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还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所以,如果市民朋友们被纳入核酸检测范围,还请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员工无理由拒做核酸检测,企业可拒绝其上班。

除此以外,可能还会有市民朋友提问,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不进行核酸检测的劳动者上班吗?

对此,深圳市人社局给出了相应的答案。用人单位如遇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向劳动者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劳动者若坚持拒不配合,用人单位可拒绝其上班。劳动者停工期间视为其个人原因导致,可作事假处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该期间工资!

总而言之,疫情面前,市民朋友们请时刻牢记,支持和配合。支持政府的防疫政策,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

编辑 陈梓宁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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