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疫情防控有哪些后果?这些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平安龙华
2022-03-19 09:55

叮咚... ...深圳毫不犹豫地按下“暂停键”,7天慢生活决然开始,阳台高歌,客厅跳舞,厨神上身,楼顶跑步... ...不管您正在扮演何种角色,感谢您依然坚守在家,一起守护我们的城市。全部武装、走街串巷、喇叭高呼、不停戳戳戳... ...无论您正在实施哪个动作,感谢您时刻在线,为守护我们的城市一直在努力。我们都相信,这座城市春晖很快再现!然而,阳光并不能照射到每个角落同样在防疫的路上依然出现了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象。

01龙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2022年3月12日,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某社区一防疫卡点,龙某(男,56岁)对健康码检查工作不予配合,并对现场防疫工作人员推搡辱骂。龙某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龙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02范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2022年3月12日,在龙华区发布《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1号令》后,大浪街道元芬路某网吧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继续营业导致人员聚集,给疫情防控造成隐患。网吧负责人范某(男,38岁)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范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大家应自觉配合、从我做起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十二条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一、 市民不配合市、区人民政府(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发布的社区小区防疫管理措施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六、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七、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八、 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九、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十、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十一、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 林小琪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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