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法 | 20万买“铁饭碗”?求职毕业生小心被“做局”

深圳普法
07-10 17:09
摘要

上述案例中,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及大学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通过“虚假承诺、伪造资质、分步收费”等手段给求职毕业生及家长设下圈套……

又到一年毕业季

人社部发布以下十大典型“求职陷阱”

包括境外高薪诱骗陷阱、传销陷阱

黑中介陷阱、“刷单诈骗”陷阱

“内推”陷阱、“培训贷”陷阱

“猫腻合同”陷阱、“假试用”陷阱

“扣证件”陷阱、虚假信息陷阱

提醒求职毕业生避开套路和骗局

今天,跟着普法君一起来看一期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

涉及“黑中介、‘内推’陷阱”的漫画

上述案例中,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及大学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通过“虚假承诺、伪造资质、分步收费”等手段给求职毕业生及家长设下圈套,受害者往往因轻信“内部关系”“包入职”等话术,妄图“走捷径”“靠关系”,结果反而陷入不断交费的陷阱,最终,受害者工作、财物两失。

普法君提醒

在求职过程中

求职者们要如何规避风险?

普法君有招!

毕业生求职时,应通过正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如: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

毕业生应聘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填写简历家庭住址等部分个人信息等内容不要过于具体,应把重点放在学习和工作经历上。接到招聘邀约后,尽量多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朋好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

一旦遭遇求职陷阱或恶意解约等情况,请立即拨打12333电话或前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普法君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一条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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