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专稿 | 建设世界级湾区,深港如何发挥科创力量?

陈文

2022-11-04 17:44

摘要

深港融合面临哪些问题?有哪些对策与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深港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核心引擎,集聚了一批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实验室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擦亮大湾区科创名片,推动大湾区早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方面大有可为。

对标世界三大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还缺什么?

随着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世界范围内逐步形成了以旧金山、纽约、东京、粤港澳大湾区为代表的世界一流湾区,聚集大量优质高校、科研机构、实验室,科技创新已成为世界级湾区的新名片和核心驱动力。

世界各大湾区“家底”如何?

1

旧金山湾区

旧金山湾区是科技创新之都“硅谷”所在地,拥有高水平大学7所[1],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前1%学科70个,5个国家级研究实验室,20个州级实验室等,科研实力强大,当前正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牵引,在科研和数字领域有着显著优势。

2

纽约湾区

纽约湾区素以“金融湾区”著称,但近年来积极推进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研究和应用落地,形成了数百家创新企业聚集的“硅巷”,拥有高水平大学33所,进入ESI前1%学科336个,2个国家级研究实验室。

3

东京湾区

东京湾区中“东京-横滨”科技集群创新指数位居全球首位,拥有高水平大学10所,进入ESI前1%学科69个,集中了日本70%以上重大科学基础设施,湾区内的筑波科学城已成为具有复合功能的科技新城、产业新城,是日本的科创“发动机”。

4

粤港澳大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被国家赋予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大任务,“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创新指数高居全球第二,拥有高水平大学13所,进入ESI前1%学科132个,已布局国家实验室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0个。

可以看出,粤港澳大湾区在高校、实验室等科创资源方面不逊于旧金山、纽约、东京等湾区,但在发展过程中,科创资源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创新经济动能未能充分释放,在产研融合程度、科技成果转化率等与世界三大湾区还存在一定差距。例如,香港拥有港大、港中文等世界高水平大学,基础科研实力雄厚,但产业空心化,缺乏成果应用转化空间;深圳具备“四个90%”的科创优势,即90%以上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来自于企业,但高校科创实力相对不足。

聚集在深圳的高新技术企业。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声红 摄

当前,深港合作进入双向发力、相向而行的新阶段,紧密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战略,深港自西向东布局了前海、河套、沙头角等重大深港合作平台,为深港科创资源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新空间。深港携手,有条件、有能力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出更强劲的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

深港科创资源融合发展

还面临哪些问题?

一是科研与产业资源存在区域错配整体上,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一批在全球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大科学工程,但分区域看,却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域错配。比如,港大、港中文、港科大等世界高水平大学主要分布在香港,而华为、大疆、腾讯等世界级科技企业却主要分布在深圳,这种科研与产业资源的区域错配限制了大湾区内产学研融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是市场化力量参与不足。在产研结合方面,斯坦福大学在1946年就建立了斯坦福工业园,加强与企业的交流;谷歌、苹果等科技型企业普遍在高校或附近设立企业实验室,专注于实用型研究。但深港高校部分存在科研与产业结合不紧密、缺少成果转化平台等问题,并未真正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科技中介服务方面,纽约、旧金山等湾区都建立了包含金融资本、技术转移、财务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相比之下,深港在科技中介服务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风险投资、科技成果转让等科技早期的交易投资市场尚未成熟。

三是教育、科创等制度差异较大。纽约、旧金山、东京等湾区内在同一制度法律体系下运作,尤其是东京湾区,政府规划引导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日本颁布《大学技术转移促进法》,并建立了大学科技转让机构,负责挖掘、评估、选择具有产业潜能的研究成果,将大学的研究成果转让给企业,破解高校科技转化率低的问题。反观深港之间,实行两种制度、连接两个市场,致使知识产权认证和保护规则、人才联合培育、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所得税税制、专业技术资格互认等方面存在制度性壁垒。

航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圳晚报记者 宁杰文 摄

如何加快深港科创资源融合发展?



一、搭建“政学企投”服务平台,打造科创资源融合发展新空间。



首先,应建设高水平深港创新创业基地。打造政府、高校、企业、投资机构等多主体参与的科技创新“联合体”,政府提供集展示、交易、孵化于一体的空间载体,吸引高校、企业、资本等主体入驻,为知识产权和金融资本对接创造机会;高校主导成立专业机构,负责挖掘、评估、筛选具有发展潜力的科创成果入驻展示;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寻找合适的科创资源,开展后续合作研发和项目孵化;投资机构根据评估,为相中的科创项目提供风投支持。

其次,要强化政府资金引导。以国企为主体,发起设立科创资源融合发展基金,为潜力大但融资难的项目提供天使资金,实现“科研成果展示-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服务保障-项目孵化落地”一站式服务。



二、发展市场化科技中介服务,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一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出台专门政策,鼓励企业加大与深港高校研究所、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研究问题、应用场景、资金支持,让企业享有科创成果优先购买权,或参与成果收益分成。

二是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投资模式。搭建大湾区专利开放许可新平台,发展知识产权风险投资,与国际风险投资规则对接,鼓励资本提前进入,对专利进行投融资,促进高价值专利资源与市场、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和高效匹配。

三是建立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机构。充分发挥深圳创新创业发达的优势,培育引进一批企业化、国际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为深港乃至全球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价值评估、新技术示范应用、投融资对接、创业辅导等专业化服务。



三、加快推动深港科创规则机制一体化。



一是健全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联动机制。构建深港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加快专利和商标确权互认,实现立案互认、证据互认,推动深港知识产权跨区域执法协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促进跨境科研资金流动规则对接。争取国家支持,吸引大型企业参与,共同设立深港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建立统一的申报、监管、使用规则,优先资助深港合作发展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深港高校、实验室、智库等联合申报。

三是完善人才培育、认证及配套制度体系。深港科创、教育等主管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深化促进高校合作办学、互派访学、人才联合培养,制定深港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互认机制,完善配套的人才落户、税收、住房医疗保障等配套政策,实现深港科创人才要素高效流动。

(本文节选自作者在“湾区城市功能定位及产城融合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交流发言,有删减)

注:[1] 本文将进入QS、THE、US NEWS、ARWU四大大学排行榜前500名的大学定义为高水平大学。

作者:石磊,盐田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编辑:严偲偲

海报设计:谢丰圳

统筹:刁瑜文

审读:韩绍俊

审核:陈建中 朱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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