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不过包退”成了“迟迟不退”?中公教育被罚1万元
读特融媒体记者 吴佳妙
01-15 21:03

近日,浙江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教育)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企查查APP截图

据企查查APP,处罚事由显示,学员程某于202231日与中公教育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约定程某如笔试未通过,当事人向程某退费24000元。因中公教育资金链出现问题,最后一期退款未按约定支付,逾期37天。

微博相关话题截图

据了解,中公教育(曾用名:浙江中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由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读特融媒体记者查询相关信息发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近30天关于中公教育退款的投诉量达2千余条。在微博上,关于中公教育退费的话题阅读量超1000万,互动量达2.1万,不少消费者在话题下发帖称,即使合同承诺不过包退但退款还是历经半年,有的甚至长达一年,最终都没收到退款。

黑猫投诉平台截图

115日,读特融媒体记者拨打中公教育北京售后热线电话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员退款难主要还是因为公司资金短缺,所以没办法及时给每个人退款。目前各地区的退款问题都由北京总部处理。当被记者问及下一步具体会如何解决退款难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目前售后热线电话会帮学员催款。

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荣贵律师在接受读特融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培训机构作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退款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教育培训机构未如约履行退款义务,其不仅应当承担继续退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的民事违约责任,还面临因涉嫌侵害消费者行为而遭受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王荣贵介绍,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主管行政机关,对于教育培训机构的处罚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但针对退款的履行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力。对退款问题,消费者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民事权利,待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如仍未履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有关法院普法文章介绍,关于不过包退的约定是否有效?据了解,培训机构与接受培训者关于附条件退费的约定是平等主体之间作出,是培训机构在合法、自愿的情况下对自身权益的处分,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应属合法有效。如未达到附条件目标,接受培训者可根据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主张退费。

“‘承诺包过是一种违反广告法关于禁止保证性承诺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王荣贵提醒,消费者应当理性看待所谓考试包过”“不过包退之类的约定,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机构的过度夸大宣传,遇到纠纷及时固定证据,寻求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编辑 张克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张露锋


(作者:读特融媒体记者 吴佳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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