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上路了!这个城市有大动作!
2022-08-02 15:38

从8月1日开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可以合法上路了。记者也实地体验了一把,究竟有哪些变化?

深圳率先立法 记者体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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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宋华:从今天开始,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深圳可以合法上路了,普通市民也可以体验。我预约了我身旁的这辆L4级的自动驾驶出租车,车身周围配置的摄像头、激光雷达可以让整个车辆拥有360度超过200米的精准感知,此前我也多次乘坐过自动驾驶的车辆,这次究竟有什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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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之后我感受到最大的变化,就是主驾驶座上没有安全员了,安全员到了副驾驶座上。这一次的《条例》规定,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安全员从主驾到副驾,虽然形式上很简单,但代表着自动驾驶整个技术水平和体系的提升,需要对算法进行大量的升级。而现在副驾上的安全员,可以通过类似驾校教练的角色,来保证行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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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配备了三块屏幕,来实时显示车辆的行驶状态。之前我体验自动驾驶的时候,屏幕上显示的物体都是用一个一个的小方块来表示的,现在可以看到人、私家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公交车,它们的形象都更加具象和清晰,这也是为了更加符合消费者的需求,为未来商业化量产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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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的行程是在长达10公里的公开道路上,路况相对来说比较复杂,但是我的感受是行驶比较平稳和舒适。当然也会有一些突发的状况,车辆会进行及时的反应,车速也会根据不同路段的限速以及实时的路况来进行调整。

新规落地 谁为事故风险托底?

自动驾驶车辆合法上路之后,普通市民能否接受这一新兴事物,他们最担心的问题又是什么呢?

自动驾驶车辆上路的风险问题,仍然是业内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方面,《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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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自动驾驶发展,事故责任由驾驶员逐渐转移到车辆,承保者范围从“人”,扩大到“人+产品”,车险也将发生质的变化。《条例》指出:“鼓励保险企业开发覆盖设计、制造、使用、经营、数据与算法服务以及其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全链条风险的保险产品。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或者上道路行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投保商业保险。”

商业运营进程再提速 行业发展需要城市配套

此次立法,让自动驾驶商业化的脚步也更进一步。但是未来国内城市的自动驾驶更多的将是单车智能与车路协同结合发展,这也需要城市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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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杰是工作生活在深圳福田的上班族,怀着好奇的心情,他开始通过小程序打车,多次乘坐自动驾驶出租车往返于家和公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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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深圳市福田区,该自动驾驶出租车已经有超过200个站点,每天在外运营和测试的车辆有70台左右,当前仍是试水阶段,乘客免费搭乘体验。《条例》也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取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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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运营相关的条款,车路协同也对城市规划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指出,要加快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设施建设、5G-V2X车联网示范网络建设,提升车载智能设备、道路基础设施和智能管控设施的“人、车、路、云、网”协同能力,实现L3级以上高级自动驾驶应用。


编辑:杨映茹  审核: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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