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外,一块半人高的牌子引人注目。上面画着数只近年来全国各地因投毒去世的宠物犬,一行加粗字体写着:“Papi妈妈,谢谢你的坚持!!!”
时隔事发3年2个月,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的日子,一些养宠人士自发以这种无声的形式声援李女士,不少路人为之触动,纷纷在牌子上签下自家宠物的名字以示支持。

群众自发声援受害者李女士。(图片来源:网络)
男子小区内投毒,多只宠物犬接连死亡
时间回溯至2022年9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首开畅颐园小区,李女士的爱犬——13岁的西高地“Papi”因闻嗅氟乙酸钠鸡骨导致中毒。当晚7点10分,“Papi”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同一时间,小区内多名宠物主人相继发现爱宠异常。最终统计显示,累计共有11只宠物犬中毒,其中9只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只小区内的流浪猫也未能幸免。
李女士选择了报警,并与其他10位受害犬主组建维权群。经调查,警方发现动物集体中毒死亡是小区65岁的张某故意使用鼠药氟乙酸投毒所致。

西高地“Papi”中毒后抢救。(受访者供图)
据悉,张某自称“不喜欢狗”,因而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大集上购买了“老鼠药”,将鸡脖浸泡“老鼠药”后投放到了小区的公共区域,以解决其所谓“困扰”。
经查证,涉案毒物主要成分为氟乙酸钠,公开资料显示,氟乙酸钠毒性极强,对犬只的半数致死剂量仅为0.06mg/kg,对猫为0.2mg/kg,而对人的毒性剂量则在0.5~2.0mg/kg之间;宠物仅需嗅闻、舔舐或者接触皮肤就可能丧命。
在2019年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发布的《禁限用农药名录》中,有46种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其中就包括涉案化学品氟乙酸钠,但仍有卖家以隐晦方式销售禁限类鼠药,“实名购买、定点经营”的规定未能完全落地。
辞职自学法律,坚守3年为爱犬追凶
事发半个月后,投毒者张某被逮捕。次年1月,该事件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2023年10月26日,该案件作为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开庭审理。
李女士表示,张某虽然当庭承认了投毒行为并认罪认罚,但张某及其辩护律师辩称犬只的死亡与投毒行为之间不具备因果关系,案件未当庭宣判。自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该案已延审9次。

李女士自学法律。(图片来源:李女士社交平台)
李女士坚信,法决不能向不法让步,为了推动案件进展,事发半年后她便将全部精力投入维权——辞去工作,自学法律,在社交媒体记录维权历程,保持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度。
李女士在社交平台表示:“无论这个判决是什么结果,其实对于我个人来说,精神成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都太高了。但是我希望被更多的人看见,正确的事情总得有人去做。”
被告人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许,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一审宣判。65岁被告人张某因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含剧毒氟乙酸钠的诱饵,致9只宠物犬、2只流浪猫死亡,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当事人李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告知记者,由于被告人张某当庭上诉,判决尚未生效;而因不认同判决书对犬只价格认定的标准,李女士也将和其他10名受害者一起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尽管上诉程序已经启动,这一纸判决,还是为一场持续三年的坚持写下注脚。李女士称:“这并不仅是一个个案的判决,代表的是在社会进步、人宠关系变化的今天,我们对生命以及对伴侣宠物的态度。”在她看来,经历过一千多个日夜,九次延审,这场案件的宣判界定的更是一个社会关于生命、安全与文明的共识边界。
在法庭外,李女士当众宣读了判决书的部分内容:“近年来,因犬只饲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了人与人的矛盾。面对矛盾纠纷,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每一名养犬人都应该有文明养犬的义务和责任,但个别群众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并非投毒者、虐待动物者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和谐、法治、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安定、社会和谐包括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环境多个维度的和谐共生,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遵纪守法和理解互助。”这段论述清晰地界定了案件的法治导向——现代社会的文明底线,要求人们必须将公共安全置于私怨私愤之上,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是每个社会成员共同的责任。解决矛盾的途径有千万条,但选择“以暴制暴”,在公共场合播撒毒药,是最不可取的那一条。
编辑 刘兰若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郑蔚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