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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多名网友反映,在8月16日举行的沧州市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考试试题与某个考试机构APP在7月份出的考题疑似高度重合。很多经历考试的网友表示,“基本就是直接照抄照搬,连题目顺序都没改。”
据媒体报道,东光县纪委工作人员称考试试题是由东光县人社局向第三方机构购买的。而东光县人社局表示目前正在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一些基层单位面临组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的压力,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不像学校考试或一般企业招聘,事业编考试要想做到招考完全自主命题确实有一定难度。
但考卷“拿来主义”是绝对不能原谅的。如此做法是在牺牲考试质量,伤害考试公平。
回溯过往可以发现,类似的“事业编考题抄袭现象”已经在多地发生过,考题抄袭甚至成了某些地方组考的“痼疾”。有的是试题高度重合,有的甚至直接照搬其他地区、其他年份的整套旧题。这种“拿来主义”的命题方式,不仅暴露了招考单位命题组考机制的漏洞,更反映出一些地方单位在招考中缺乏责任心和规范管理。
从第三方机构购买考题,不是意味着完全把命题招考工作“外包”出去。如果做好最基础的考题质量审查工作,还会闹出疑似考卷抄袭的笑话吗?
考试公平性一旦崩塌, 首先寒心的是选择信任,为备考付出努力的考生。此外,招考单位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也将大打折扣。
此次考题争议的出现,为类似招考命题工作再次敲响警钟。当地有关部门必须尽快组织彻查。后续回应也需要足够透明公开,不能止步于“正在核实”,更不能不了了之。
如果确认“考题抄袭或高度重合”,应该及时组织补考或重考,用补救措施减少对于考生的影响。事后要启动追责,对组考工作链条上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违规渎职行为要严加查处;对第三方机构的命题违规也应追责问责;建立健全的命题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选拔公职人员的严肃命题权不能完全让渡给企业。第三方机构考题本质是商品,而事业单位招考必须是公共产品。招考单位应该牢牢把握招考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对考题来源、内容质量的审核把关,真正保障每一位考生的权益,做到善待考生,回应公众的关切与期待。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张蕾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