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犯罪嫌疑人王俊凯(男,36岁,浙江省义乌市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这样一则普通的地方经济案件通报,却因与知名艺人同名,在部分媒体以“王俊凯被立案侦查”为标题的传播下迅速引爆网络。

从新闻价值角度审视,此次案件未涉及特别重大的涉案金额、特殊作案手段或广泛社会影响。为何媒体仍热衷于此,甚至将其设为头条?答案不言自明——为了博眼球、赚点击,利用公众对明星的好奇心进行“碰瓷”。这种行为不仅扰乱网络传播秩序,还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执法公开的初衷是保障公众权益,而非流量筹码。每一次基于误导的点击,都在损耗公众对媒体的信任。新闻报道当守住底线,别让流量的贪欲,遮蔽了责任的初心。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伊诺 二审 许家宜 三审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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