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市场监管部门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三起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是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诠释。
近半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在杭州热电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案中,市场监管部门深入了解企业超标排放的原因,发现多由发电机组启动、设施退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排除企业主观过错,最终作出免罚决定,仅收缴多收的环保电价款。这种有温度的执法,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避免了对企业的误判,让企业从“怕执法”转向“愿守法”,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服务型执法既注重“轻微免罚”,又强调“重违严惩”。在青岛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中,由于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供货来源,违法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并自行改正,对企业予以免罚。而在温州某粮油公司等违法生产经营大米案中,有两家涉事企业主观恶性强、涉案金额巨大,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服务型执法并非一味宽松,既严厉打击了严重违法行为,又对轻微违法企业给予引导和帮助,从而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
这三起典型案例还展现了“事后回访”的重要性。执法部门并未止步于发放违法风险预警告知书、合规经营指南等“事后回访”常规举措,而是进一步结合经营主体特点,提供了一系列针对性帮扶措施,不仅让“民生温度”与“安全底线”得以兼顾,更用“硬核”服务换取企业“舒心”发展。
服务型执法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既维护了市场秩序,又激发了市场活力。各地当积极借鉴,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加速器”。
编辑 王雯 审读 秦天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