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11月30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合作区法院”)举行首批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深汕合作区法院院长张彬为12名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深汕合作区党政办相关负责人、深汕合作区四镇相关负责人出席聘任仪式。
此次受聘的特邀调解员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其中有基层司法所所长、村委干部、律师、普通职工等,绝大多数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受聘的特邀调解员将接受深汕合作区法院委派或委托,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仪式开始前,特邀调解员参观了深汕合作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和第一审判庭,对法院工作有了更直观深入的了解。
“今天能够成为一名调解员,我倍感光荣。作为扎根合作区创业、发展的一份子,很高兴能够为深汕合作区的发展出一份力。”聘任仪式上,特邀调解员黄家进作为代表发言,表示将积极履行调解员职责,为建设平安深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汕合作区法院院长张彬对特邀调解员积极参与多元解纷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希望,特邀调解员要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一种奉献的精神,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纠纷解决的专业能力,以“情理法”的结合,推动纠纷的实际解决;要做社会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窗口,以自己在法院工作的亲身经历,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法院工作,成为法院与社会群众之间沟通的一个桥梁,不断推动深汕合作区的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在聘任仪式结束后,还进行了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深汕合作区法院工作人员就如何开展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与特邀调解员进行了现场交流。
据了解,特邀调解员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具有独特的优势,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社会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对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大意义。深汕合作区法院将以首批特邀调解员的聘任为新的起点,推动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持续强化法院与社会多元解纷资源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健全完善调解规则和调解程序,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