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医保局获悉,非深户学龄前儿童参保工作已于9月1日正式启动。为帮助市民顺利办理,市医保局近日发布了七项热点问答,对参保时间、条件、办理流程及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根据规定,9月内完成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的儿童,均可从10月起享受医保待遇。由于9月1日系统开放初期访问量较大,市医保局建议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避免集中登录造成不便。
参保条件方面,非深户学龄前儿童(7周岁以下)需在本市居住、未在园在校、未参加其他地区基本医疗保险,且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深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为深圳户籍居民。对于非大陆出生的港澳台或外籍儿童,如无出生医学证明,可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办理参保。
针对近期家长反映的系统问题,市医保局建议,高峰期审核时间可能延长,可在业务界面查询进度;遇到乱码、居住证信息获取失败等问题,建议稍后重试;出生证校验失败时,请核对编号格式是否为“1位大写字母+9位数字”。此外,非深户学龄前儿童不得办理常驻异地备案,因为参保条件明确要求儿童在本市居住,长期异地居住不符合参保要求。
市医保局特别提醒,新生儿从出生之月起缴费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家长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及时为孩子办理医保,保障健康权益。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汤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