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读特记者 罗国淮 文/图
2018-10-19 23:25

10月19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坪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坪山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坪山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部分人事议题。

会上,孙新华强调,一是要依法履行财政预算监督职责。区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微杜渐、长效管理;常委会要密切跟踪审计查处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听取区政府整改情况报告,必要时采取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督促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推动人大审查监督与政府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合力。

二是要做实做强示范区创建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参加重点民生项目代表全程介入式监督,带领和引导代表依法发挥主体作用,推动建立规范高效的监督机制;要密切联系群众和代表,认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引导和推动代表依法规范积极履职;要加强对街道和社区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打造先进典型,带动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

三是扎实开展会前视察调研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引导、鼓励、组织代表依法开展持证视察活动,发现实际问题,摸清客观情况,确保议案建议实事求是;要发挥纽带作用,协助代表与部门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为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打好基础;要发挥核心作用,提前谋划、重点调研,提出一批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确保有3件以上列为常委会年度重点督办建议。

四是要持续抓好环保执法检查后续工作。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履职掌握的环保执法工作薄弱环节,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贡献个人智慧和力量;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前,要主动了解我区环保工作情况和执法检查情况,学习掌握环保工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为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做好准备;审议意见交办后,要密切跟踪办理情况,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切实推动我区环保执法工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用法治的力量为坪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罗国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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