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黄联明:“警营铁汉”献出全部的光和热

读特记者 李婷菊 通讯员 张亦萌
2020-11-05 10:01
摘要

黄联明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追授“人民好警察”称号;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003年6月6日,年仅34岁的黄联明永远离开了他热爱的工作岗位。他生前是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李朗派出所所长,他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在1999年11月被确诊患有晚期直肠癌后,仍坚持奋战在治安工作第一线。2000年,黄联明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3年,黄联明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追授“人民好警察”称号;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据介绍,黄联明于1990年7月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后,1994年12月调入龙岗公安分局李朗派出所,从刑警、内勤干起,由于工作表现突出,他很快从青年民警中脱颖而出,先后担任派出所副所长、教导员和所长之职。

1999年9月中下旬开始,他日夜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全力投入国庆50周年和第一届高交会安全保卫工作。其间,他带领民警翻山越岭,追捕“10·02”特大抢劫案案犯,紧接着又参加了邻所“10·25”一案三命特大抢劫杀人案的侦破工作;10月29日,他所在派出所的辖区发生凶杀案,他放弃住院治疗的机会,全身心地投入破案工作,并亲自带队出差追逃。

1999年11月,被确诊患直肠癌后,他长期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敬业精神,默默工作和战斗在热爱的岗位上,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把自己的光和热都献给了他所无限忠诚和热爱的公安事业。

连当年的手术主刀医生都感叹,“已经病到这个程度,还在坚持工作,这个人的毅力无法想象,他为了工作连命都不要了。”

自从被确诊之后,黄联明与死神争时间,抢速度,一边积极治疗,一边坚持工作。他曾暗下决心:一定要利用自己有限的时间,把辖区的防范工作做好,少让群众受损失。

他先后做过两次人工造瘘手术,左腰上挂着装大便用的塑料袋,右腰上挂着装小便用的塑料袋。挂着这两个“袋子”,忍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病痛,他完成了7个安全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提前5个月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完成了全部4个社区警务室的硬件建设任务,创造了龙岗公安分局第一的成绩。

他深入每个小区,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制定方案,强忍着病痛的折磨,把自己的足迹洒在了李朗派出所辖区17.66平方公里的角角落落,在他主持工作期间,派出所所发生的变化和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黄联明出生于农村,他经常教育民警,“对待群众要和善,能办的事尽量帮群众办好。”熟悉黄联明的辖区群众说:“黄所长是个好人,不但分内的工作做得好,而且乐于助人。”

弥留之际,他向身边亲人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对我的病,要顺其自然,不要再进行无谓抢救,不要再浪费国家钱财;第二,代我向党组织缴纳一万元,作为我最后的一次党费,再缴一万元给分局重伤病民警医疗基金;第三,不准向组织提任何要求,给领导添麻烦。”  

(来源:晶报)

编辑 刘春雨

(作者:读特记者 李婷菊 通讯员 张亦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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