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的“黑煤气”
日前,南山消防部门查封两处“黑煤气”窝点,查扣煤气瓶72只,经营者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日。
“黑煤气”网点就隐藏在这居民楼内
6月13日,南山消防民警来到辖区一甲正街某居民屋内,发现了令人大吃一惊的一幕:空间狭窄的单间内竟杂乱无章地堆放了大量液化石油气瓶,居住场所却成为了销售“黑煤气”的经营点,且没有任何经营牌照和消防设施,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经调查了解,经营者(周某宏,男,34岁)于2011年开始经营该瓶装煤气站,其明知无牌经营“黑煤气”是违法行为,但仍心存侥幸,知法犯法,通过不正规的渠道低价采购这些“黑煤气”,售卖给附近居民谋取盈利。
消防部门依法查封“黑煤气”网点
消防民警认真排查后,共发现两处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气网点,现场查扣煤气瓶72只。消防部门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查封,并将该批煤气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者周某宏因无牌无证非法经营燃气并造成严重后果,已被消防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3日。
“黑煤气”窝点大多隐藏在居民区中,不仅场所简陋狭窄,还紧贴住宅楼,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务必通过正规的渠道购置液化气,杜绝使用黑煤气。
编辑 张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