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为了让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福田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的保障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福田区政府决定为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独生子女家庭购买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福田区政府财政统一支付,无需个人承担。
本次免费办理保险的对象包括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办理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6 日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本次免费办理保险的对象为年满 60 天至 14 周岁(含 14 周岁,即出生日期为 2001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且在深圳市其他区未购买同一保险产品的福田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 保障对象包括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父母出生日期需为 1950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
来源 深圳都市报
编辑 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