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安监系统持续开展“扫边“行动,防止“插花地”盲区

龙华安监
2017-12-11 22:31
摘要

12月4日,大浪安监办检查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存在应急照明及安全标示配置不足、仓库灯具不防爆、生产线无漏电保护开关的问题,已下发执法文书限期责令整改。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深圳市龙华区深莞交界等边界区域的”插花地“出现执法盲区,龙华区安监局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区域分为一类区域(深圳与东莞交界地带)和二类区域(与深圳市其它区交界地带),重点执法对象为交界区域内的工业园区和老旧厂房,重点针对危化、粉尘、锂电池、涉氨等高危行业企业,特别是对名称中含有“五金、精密、印刷、模具、木业、丝印”等字样的企业,将进行逐家验收整治。

一类区域(深莞交界)执法情况

区安监局

龙华区安监局复查企业4家,核销隐患7项,发现隐患3项,开具执法文书4份。

12月6日,龙华区安监局对某五金加工厂检查时,发现其已经搬迁。

12月6日,龙华区安监局对另一家五金加工厂检查时,发现其正在搬迁。

12月8日,龙华区安监局检查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生产车间烤箱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

福城街道

福城街道查处企业11家,发现隐患24项,立即整改11项,责令限期整改13项。

12月4日,福城安监办执法人员检查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车间存在电源线路裸露,乱拉乱接现象,安全出口上方未安装安全出口指示标识及消防应急灯,车间无安全警示标识。

12月6日,福城安监办执法人员检查深圳市某家具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锁气卸灰装置电机接线端线管不防爆,喷油房防爆灯接线端线管不防爆,电源插座安装在木板上,责令立即整改。

观澜街道

观澜街道查处企业6家,发现隐患34项,查封企业2家,责令限期整改5家,下达执法文书14份。

12月7日,观澜街道复查某工业园彩钢板拆除情况。

12月7日,观澜街道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深莞交界处“插花地”某工业园的彩钢板进行清拆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12月7日,观澜安监办执法人员查封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箱一个。

12月7日,观澜安监办对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以下安全隐患

1.工业酒精储存在电梯门口未储存在专用场所

2.低于2M工作台安装日光灯未做金属外壳接地保护

3.部分生产设备设施未安装末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4.职业危害岗位从业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类区域(与其它区交界区域)

观湖街道

观湖街道查处企业5家,发现隐患15项,责令限期整改7家。

12月8日,观湖安监办执法人员检查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时发现以下隐患: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

2.电气设备安装在木板上

3.电路使用刀闸开关

4.动火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观湖安监办检查深圳市某钢材有限公司时发现以下隐患: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

2.机械设备未挂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记录

观湖安监办检查深圳市某有机玻璃有限公司时发现以下隐患: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

2.危险品使用饮料瓶装

3.设备未地线,未装漏电保护开关

民治街道

民治街道查处企业41家,发现隐患79项,责令限期整改29家。

民治安监办执法人员检查油站时发现该油站已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并按时上报、消防器材维护完好、加油机、隔油池均无渗油现象。

12月6日,民治安监办对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某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未对灭火器材进行定期检查、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留下相关记录、仓库货物混乱,无安全消防通道、机器设备末端未安装漏电保护、未粘贴操作规程和定期维护保养记录、配电箱未粘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未安装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牌等隐患。

11月28日,民治安监办检查某速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该公司存在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责令限期改正。

民治街道查违办联合平南铁路派出所对平南铁路旁违法乱搭建进行拆除,拆除面积600平方米。

龙华街道

龙华街道查处企业9家,发现隐患23项,下达巡查文书7份。

12月4日,龙华安监办在检查深圳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时发现以下主要隐患:

1.配电盒盖缺失,花线无套管

2.部分高压气瓶无防震胶圈

3.危化品使用场所不符安全要求(当班量用防爆柜存放)

4.环氧树脂大桶换小桶

12月5日,龙华安监办联合油松工作站检查某工业园区隐患整改情况,该园区违章搭建均已落实整改。

12月7日,龙华安监办联合油松工作站检查某工业园发现以下隐患:

1.配电箱、消防栓前堆放杂物

2.部分企业员工存在携带电单车入室充电存放

3.生产车间危化品未使用防爆柜储存

4.货物上方使用不防爆灯具且货物摆放堆垛不符合消防“安全五距

5.灭火器、消防栓水袋存在过期硬化未更换

12月7日,龙华安监办检查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时发现以下隐患:

1.防爆柜未接地线,未张贴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职业危害告知卡

2.危化品分装瓶未张贴安全标签

3.恒温平台操作处未张贴高温警示标识,操作工未佩高温手套。

大浪街道

大浪街道查处企业13家,发现隐患40项,责令限期整改9家。

12月4日,大浪安监办检查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时发现该企业临时使用电线未使用不燃套管保护,危险品瓶未张帖标识,已责令限期整改。

12月4日,大浪安监办检查同胜社区与石岩街道交界一无证搬运车辆停放点,发现该停车场存在电线有外露未使用不燃套管保护、气瓶乱堆无保护措施的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

12月4日,大浪安监办检查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存在应急照明及安全标示配置不足、仓库灯具不防爆、生产线无漏电保护开关的问题,已下发执法文书限期责令整改。

下一步,龙华区安监系统将加大查处交界区域的工业园区和老旧厂房的力度,消除生产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龙华区生产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编辑 刘桂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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