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
记者 杨丽萍
2016-06-17 16:04

深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两新”组织党支部换届工作已经启动,这是我市首次进行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党支部集中换届,预计7月底前完成,今后将每3年开展一次集中换届。日前,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集中换届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严密防范和严肃处理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

据了解,此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党支部集中换届,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

党支部集中换届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

按照《意见》,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党员的由同级党员干部或其他同级党员管理人员担任。党员7名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委员以及书记、副书记均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在推荐和确定候选人上,《意见》要求,支部委员会按照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酝酿推荐委员以及书记、副书记人选;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经资格审查,提出委员以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组织党员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在审批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

《意见》要求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委员以及书记、副书记均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差额选举委员,然后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不得以举手表决方式代替无记名投票选举,计票结果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换届后大力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根据《意见》,党支部班子要在换届选举后5日内,完成党支部工作交接手续。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强化履职践诺、服务群众的意识。

《意见》强调,要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参加集中换届的党支部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支部上级党组织要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严密防范和严肃处理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意见》要求,全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也要按照《党章》等党内规定,严格落实按期换届。

结合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党支部集中换届,全市还同步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近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国资委党委联合发文,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推动“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突出“三会一课”政治性严肃性,切实防止党的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通过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狠抓党员教育管理,真正把党的思想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编辑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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