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计划单列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需要统筹考虑、审慎研究
澎湃新闻
2020-10-20 18:29

财政部网站10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15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财政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的“关于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五个计划单列市向省级财政上缴地税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财政部在成文于9月1日的《答复》中介绍,“城市计划单列是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完善经济计划、财政管理等制度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所进行的探索。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陆续对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广州等十四个城市实行了计划单列。1993年,为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事权,中央取消了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1997年,重庆改为直辖市,保留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五个计划单列市。”

《答复》指出,“计划单列市体制实施以来,为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形成新的增长极做出了较大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客观上也存在所在地区省级政府的调控能力弱化,以及部分计划单列市城市的辐射功能和自我发展空间受到制约等问题,需要在改革发展中适时加以调整完善。”

“您提出的计划单列市向省级财政上缴地税的建议,对于完善计划单列市财政体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目前来看,计划单列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涉及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以及计划单列市和所在省的利益关系调整,需要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审慎研究。”财政部在《答复》中指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要求,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深入研究完善计划单列市财政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计划单列市和所在省份的积极性,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见习编辑 王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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