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深圳拟制定新规,为塘朗山生态资源永续利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近日,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塘朗山保护与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市司法局官网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作为深圳中部生态廊道的核心节点和“城市中央绿肺”,塘朗山郊野公园、梅林公园、梅林山郊野公园、银湖山郊野公园等塘朗山保护范围承担着“生态保育、休闲游憩、自然科普”等多重功能。此次制定新规旨在加强塘朗山保护范围内的生态保护与管理,推进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征求意见稿共十三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协同管理、分区管理、保护对象、生态保护、禁止行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无障碍环境建设、合理利用、活动管理、应急救助、施行时间等内容,明确“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对塘朗山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利用方式、游憩体验提升等进行规定。
为破解塘朗山生态保护与开发矛盾,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多部门统一协同协作机制,规范开发利用行为,按照重点保护区、科普游览区实行分区差异化保护管理,并推动建立空间一体化保护格局和野生动植物监测体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育力度。其中明确对塘朗山野生猕猴、豹猫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桫椤、仙湖苏铁、土沉香、金毛狗等珍稀濒危植物进行重点保护。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塘朗山范围内,禁止主动攻击、故意伤害或者挑逗、擅自投喂猕猴、野猪等野生动物,禁止擅自放生动物,禁止开展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为推进塘朗山生态资源的科学合理、可持续利用,发挥塘朗山“生态屏障”与“民生福祉空间”的功能,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在生态承载力范围内,合理利用开发塘朗山自然资源,包括自然教育、生态露营、生态旅游体验活动等低干扰游憩产品和科学研究活动,并完善无障碍设施与智慧化配套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