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地开出“垃圾分类”首张罚单

读特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王毅龙 文/图
2020-10-10 16:00
摘要

龙岗区坪地街道执法队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开出一张垃圾分类罚单,这也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坪地街道开出的第一张此类罚单

10月9日是深圳“垃圾分类”正式执法第一天,当天上午9时许,龙岗区坪地街道执法队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开出一张垃圾分类罚单,这也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坪地街道开出的第一张此类罚单。

当天,坪地街道执法队兵分5路,分别在坪地岳湖岗市场、六联市场、柠檬时代、鼎尚华庭及宜城风景等垃圾分类点周边进行执法检查。9 时许,执法人员在一小区垃圾分类点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市民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但当事人拒不改正。执法人员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开具处罚决定书,依法立案处罚,罚款50元。

自9月1日起,《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9月为警示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阶段;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以罚促管,推进该条例在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得到真正落实,同时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12月以后则是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巡查范围,对不按要求设置、投放和收运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开展不定期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下一步,坪地街道执法队将联合市政事务中心、社区城管所等部门,对个人、企事业单位、收运企业、物管公司等进行检查执法,同时对未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编辑 刘思凡

(作者:读特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王毅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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