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言观社|春秋假可以有,协同保障不可缺

钟书见
08-13 08:54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近日,佛山宣布将于新学年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点推行春秋假,秋假3天,春假2天,并同步提供片区托管服务。这一消息引发热议,春秋假能否全国推行?配套机制能否跟上?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其实,春秋假并非新鲜事物。在过去,一些中小学尤其农村学校,就设有春假、秋假,俗称“农忙假”。后来随着双休制度的全面实施,春秋假逐渐淡出。

近年来,从中央文件到地方实践,鼓励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已成趋势。2004年,杭州市率先探索,至今已推行20年。据不完全统计,北京、江苏、广东等12个省份的逾千所学校明确放春假。

推行春秋假意义深远,并非简单的“多放两天假”,而是“多赢之举”。一方面,契合“双减”要求,让孩子“劳逸结合”,释放身心活力;另一方面,能缓解文旅消费淡旺季不均问题,带动亲子游、研学游、乡村游等多元消费,拉动经济发展;此外,春秋两季开展劳动教育、自然教育与红色研学等实践活动,能让学生将书本知识与现实结合,实现知行合一。

不过,全国推广“春秋假”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最突出的是带薪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双职工家庭难于与孩子假期同步,孩子“看护真空”问题依旧难解。同时,如何在不影响正常教学进度与质量前提下,合理安排春秋假也是难题。若缺乏配套机制,春秋假可能沦为“第三学期”,背离初衷。

因此,春秋假不是简单的“加减法”,而是牵涉教学安排、劳动权益、公共服务供给的“综合运算”,需构建多维度协同保障体系。政府应出台细则,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尤其在春秋假期间优先安排职工带薪休假。教育部门、学校要细化校历“总盘子”,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将假期转化为“第二课堂”。此外,工会、团委、社区、公共文化场所也应加强协作,通过公益托管、文体活动、研学实践等,填补假期看护空白,丰富假期生活。

只有各方携手共进,协同解决配套政策、教育观念、学校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春秋假制度才能更好落地生根,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编辑 温静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钟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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