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预防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执行和检察监督水平?今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充分应用数字监督模型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专项监督活动”。全市共计25名违规外出社区矫正对象被分别给予训诫、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等处置。针对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情况,检察机关目前已全面升级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采取“技防+人防”相结合,运用数字监督模型快速发现线索,对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检察人员近日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部分社矫对象竟使出了各种“分身术”,有的让他人拿着照片糊弄识别系统,甚至定制高仿真硅胶面具,玩起了“大变活人”冒充社矫人员打卡的把戏。
调查发现,涉事的社矫对象黄某、林某正值社区矫正普通管理期,按照规定需随身携带信息化核查手机,每天两次“刷脸”打卡。但他们却各有“分身术”——黄某定制了仿真硅胶头像,让他人举着“另一个自己”对着摄像头打卡,成功“瞒”过系统;林某直接让别人拿着提前拍好的照片冒充他打卡。违法行为被发现以后,黄某、林某虽有千万种理由辩解,但在检察机关出具的铁证面前也难以抵赖。最终,黄某、林某因在矫期间脱离监管,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
针对专项监督活动反映出的问题,市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共同探讨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设备的完善和改进工作。目前,已经通过新录入人脸质量检测、增强活体识别功能、手机端调高活体通过阙值、增加人工核验提醒、每日抽查等多种方式完善硬件,做到“审核提级、质量提升、标准提高”,切实提升监管水平。同时,各基层检察院充分总结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分别与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重点风险社矫对象定期通报名单、定期核查轨迹、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等监督工作机制,并针对仿真头像滥用问题,撰写检察情况反映,建议加大对定制、售卖、使用仿真头像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备案审核制度,防止仿真头像滥用。
按照法律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按时打卡、如实报告、积极参与教育帮扶,是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应尽的义务。无论是替人打卡,还是隐瞒行踪,实质上都妨碍了社矫管理正常秩序。
大数据监督模型的运用,让新型“脱管”无处遁形,大大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的质效。深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许晓妍表示,本次专项活动运用大数据监管模型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违规外出社区矫正对象,一方面能够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也能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有效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大数据模型赋能检察监督,推动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共筑社区矫正坚固防线。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陈晨 二审 王雯 三审 吴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