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boss,忘了这事儿你可能被罚3万元!

2016-06-07 19:46
摘要

凡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需要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

2015年度商事主体年报时间只剩1个月了! !全市的企业主个体户赶紧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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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报?

凡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需要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

怎么报?

无须中介,自己搞定~

企业:打开电脑,上网提交。

输入网址:www.szmqs.gov.cn

个体户:看这里看这里,手机扫码

即可登录系统报送年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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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指长按这个▲就会出现下方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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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

即可登录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啦~

哇塞好简单

妈妈都夸我好聪明~

 

什么什么?不想报?!

No!No!No!

不按规定报送年报,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还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可能面临政府部门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经营活动受限、银行不予贷款、负责人任职受限等后果!!

如果还不太了解如何报送

往下拉,有详细的年报须知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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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报范围

凡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倒计时不到一个月..)

三、年报方式和程序

1.商事主体中属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部实行网上报送年度报告,即必须通过网上年度报告系统按相关提示填写、报送年度报告。

2.商事主体中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可以采取网上或者纸质形式报送年度报告。

3.个体工商户采取纸质形式报送年度报告的,需到辖区监管所(科)报送。

四、年报信息公示

商事主体年度报告信息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网址:www.szmqs.gov.cn)、“深圳信用网”(网址: www.szcredit.com.cn)上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gsxt.gdgs.gov.cn) 向社会公示。

五、缴纳费用

商事主体报送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费用。

六、加盖戳记

商事主体报送年度报告后不需要加盖戳记。

七、对未报年报企业、个体户处理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规定》,商事主体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最高将面临30000元罚款!!!

除罚款外:

1.对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局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2.对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我局将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八、咨询电话

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2315。

九、注意事项

1.商事主体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商事主体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3.企业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前,需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依法公示即时信息。

十、如何登录年报系统?

1.登录官网年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http://app03.szaic.gov.cn/psout/jsp/gcloud/pubservice/ext/annualout/login.jsp#rd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址:www.szmqs.gov.cn 首页的网上办事栏目,

点击“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企业信息公示)”,

凭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系统,按提示报送并公示年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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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就是点这里 聪明!!▲

2.个体工商户通过手机长按下方图片并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即可登录年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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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年报须知还是不懂?

也可拨打咨询电话12315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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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在系统首页进行QQ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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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来“报”我,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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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

编辑 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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