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越来越多餐饮商家通过“大胃王免单”挑战来营销,并上传挑战视频至短视频平台引流。这些挑战活动的食物量往往远超普通人的食量,很容易引发健康问题。因此,商家为规避责任,在挑战开始前,通常会要求挑战者签署免责协议或录制一段免责声明,比如要求挑战者确认自身身体健康,不存在心脏病、高血压、胃肠道疾病、糖尿病等疾病,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挑战导致的健康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医疗费用。那么,商家的这种免责声明真的能让其全身而退吗?挑战本身合法合规吗?对此,读特记者采访了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李胜春律师。
律师:免责声明无效,商家无法完全免责
李胜春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合同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除此之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规避自身责任。如声明约定“消费者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因排除商家主要责任,属无效格式条款。
民法典第1198条同时规定,商家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负有法定保障义务,该义务不可通过协议免除。若挑战食物量明显超出常人极限(如半小时吃完3斤汉堡),商家未劝阻或未提供急救措施,即构成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151条,消费者拥有撤销权,若消费者因商家的优势地位被迫签署协议(如为获得高额奖金),可在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
李胜春律师列举以往案例:厦门某酒店要求挑战者签署免责协议后,仍因未限制超量进食被立案调查,监管部门认定其协议无效。
挑战本身涉嫌多重违法,属高风险违规行为
李胜春律师表示“大胃王免单挑战”违反的核心法律如下表
李胜春律师列举以往案例:某面馆曾推出“30分钟吃完5碗面免单并奖888元”活动,大量参与者未完成,剩余食物被丢弃,因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被警告。还有商家设置“1分钟吃完10串羊肉筋奖666元”,但食物硬度远超正常标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商家构成误导、欺诈消费者行为。
商家如何合法合规举办类似挑战?
李胜春律师指出,首先,挑战内容需合理化。食物分量需符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如单人餐不超800克),避免设置时间限制。
其次,履行告知与安全保障义务,醒目张贴反浪费标识。提供健康风险提示书(如心脏病患者不宜参与),配备急救设备。
再次,优化奖励机制,比如设置参与者按实际进食比例获得折扣的奖励(如吃完80%即可享8折)。
最后,规范宣传内容,直播或短视频需标注“合理饮食,请勿模仿”,不得出现暴饮暴食镜头。
消费者维权路径
李胜春律师表示,消费者若健康受损,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可主张商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李胜春律师提醒,消费者维权时应收集提供如下证据:挑战规则视频、医疗记录、免责协议原件等。
商家试图以“免责声明”规避责任的做法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活动本身可能因诱导浪费、危害健康、虚假宣传面临多重处罚。合规的核心在于摒弃以量取胜的营销逻辑,转向健康、节约的互动模式。消费者及平台需主动举报违规活动(举报渠道:12315平台),共同遏制食品浪费与健康风险行为。
本期说法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
编辑 刘兰若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