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1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意见》是在总结2020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广东省、深圳市,在完善和巩固2020年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共同推动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在统筹协调方面,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部门与地方间的协同联动。在落实机制方面,将对各项改革措施实施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在推进过程中,实行“落地方案+操作规范+应用场景+评估体系”一整套改革落实体系。通过这些抓落实的举措,做到及时跟踪进展、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规范提升,形成边推进、边评估、边提升的工作机制。
在法治保障方面,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建立健全与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机制,依法依规赋予深圳市相关管理权限。深圳市也将结合落实需要,制定相关经济特区法规,确保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在评估总结方面,将持续跟进试点任务落地情况,及时做好评估总结。对实施顺利、效果明显的改革举措,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深化探索,力争尽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他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深刻认识深圳在国家改革开放大局中的定位和作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当作为,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王雯 三审 潘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