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委办召开全市10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

深圳安监
2017-11-30 11:11
摘要

2017年11月29日下午,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姚亮主持召开全市10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

2017年11月29日下午,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姚亮主持召开全市10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市安委办副主任丁海成通报了全市10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市安全监管局通报了各区安监部门10月份行政执法情况;市水务局和公安消防监管局分别就压降水务工程事故和加强冬季防火工作进行了发言。各区安委办结合本辖区事故发生规律特点、重特大事故风险的辨识评估及具体管控措施进行了发言。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公安交警局、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深入分析指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呈持续好转趋势,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特别是商贸制造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主要指标同比均呈大幅下降趋势,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上升势头也初步得到遏制,10月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死亡人数实现同比、环比“双下降”。但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形势仍不容乐观,10月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远高于1-10月平均值,死亡人数仍处全年高位,特别是事故起数同比涨幅超过1/3,事故发生频次明显增多;消防安全形势也渐趋严峻,10月份,火灾事故起数同比、环比呈现“双上升”,特别是当前已进入秋冬火灾高发季节,火灾防控形势渐趋严峻。

丁海成同志在会上强调,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事故数据的分析,抓住本行业区域内的主要风险类型和事故发生规律及特点,精准施策,降压各类事故;各类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区级行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能力培训,防止各类建设工程监管职责下放区级后出现失管和漏管现象。

会议最后,姚亮同志就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区各部门要按照伟中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松劲、不歇脚,扎实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努力为市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是各区各部门要用专业眼光和专业思维,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安全风险,找准着力点,严防事故反弹和“翘尾”。三是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不专”和“不治”的问题,推进各项整治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四是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通过强力执法、规范执法、顶格执法,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要善于运用安全风险的理念和方法分析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问题,依靠而不是依赖专业机构和专家,辨识管控本行业领域内主要风险类型,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确保风险可控、隐患可治、事故可防。

2017年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0月全市事故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6起,死亡27人,失踪2人,受伤9人;同比起数下降12.20%,死亡人数下降15.63%,失踪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59.09%;环比起数下降14.29%,死亡人数持平,失踪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59.09%。

商贸制造业

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下降50.00%,死亡人数下降40.00%;其中:冶金机械八行业发生4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持平。

建筑业

发生事故11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下降15.38%和45.45%。按工程类别分析,市管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和200.00%;区管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0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和减少2人;零星工程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44.44%和62.50%。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筑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和2人;水务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和1人;交通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均持平;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63.64%和70.00%。

交通运输和仓储业

发生事故19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上升11.76%和23.08%。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7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上升6.25%和25.00%,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失踪2人。

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

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其他行业

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均33.33%。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物业管理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0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90起,死亡48人,失踪2人,受伤87人,直接经济损失164.61万元;同比起数上升29.57%,死亡人数下降14.29%,失踪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16.3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2.89%;环比起数上升11.43%,死亡人数下降12.73%,失踪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22.3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5.71%。

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157起,死亡36人,受伤81人,直接经济损失67.96万元;同比起数上升37.72%,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7.9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46%;环比起数下降4.27%,死亡人数下降5.26%,受伤人数下降20.59%,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9.56%。

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工矿商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19起,死亡12人,失踪2人,受伤6人;同比起数下降17.39%,死亡人数下降36.84%,失踪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50.00%;环比起数下降20.83%,死亡人数下降29.41%,失踪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25.00%。

火灾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214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96.65万元;同比起数上升30.49%,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减少4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4.78%;环比起数上升32.1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2人,直接经济损失 上升123.73%。

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0月份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1-10月份全市事故累计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36起(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5起,死亡3人,受伤2人),死亡248人,失踪2人,受伤167人;同比起数下降21.68%,死亡人数下降22.74%(同比死亡人数减少73人),失踪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36.02%。

商贸制造业

发生事故61起,死亡42人,同比分别上升1.67%和下降17.65%,其中:冶金机械八行业发生48起,死亡37人,同比分别上升11.63%和下降7.50%。

建筑业

发生事故70起,死亡61人,同比分别下降18.60%和23.75%。按工程类别分析,省管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市管工程事故24起,死亡25人,同比分别上升26.32%和38.89%;区管工程事故14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下降6.67%和33.33%;零星工程事故31起,死亡25人,同比分别下降40.38%和46.81%。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筑业发生事故13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下降35.00%和38.89%;轨道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和200.00%;交通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下降25.00%;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30起,死亡25人,同比分别下降40.00%和47.92%;水务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300.00%和600.00%;通信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下降12.50%;提供施工设备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

交通运输和仓储业

发生事故182起,死亡123人,同比分别下降30.00%和27.65%。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77起,死亡119人,同比分别下降30.04%和26.99%;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失踪2人;仓储业及其他运输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分均下降50.00%。

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

未发生事故,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

其他行业

发生事故23起,死亡22人,同比分别上升4.55%和15.79%。其中:居民服务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7人;房地产业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环境卫生管理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娱乐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10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294起,死亡429人,失踪2人,受伤1093人,直接经济损失1844.23万元;同比起数上升32.56%,死亡人数下降14.71%(同比死亡人数减少74人),失踪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上升24.0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8.51%。

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1680起,死亡294人,受伤1027人,直接经济损失629.33万元;同比起数上升59.24%,死亡人数下降12.76%,受伤人数上升27.4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1.98%。

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154起,死亡126人,失踪2人,受伤53人;同比起数下降9.41%,死亡人数下降19.23%,失踪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上升20.45%。

火灾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1460起,死亡9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1214.9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5.87%,死亡人数下降10.00%,受伤人数下降58.0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6.81%。

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10月份发生较大事故2起(即地铁3号线南延工程“5·11”较大坍塌事故及福田区长城花园“5·22”较大火灾事故),死亡6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50.00%(减少6人),受伤人数减少9人。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呈好转势头

一是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1-10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下同)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降幅分别达到21.68% 、22.74%、36.02%和70.85%,其中死亡人数减少73人。10月份事故四项指标也分别下降12.20% 、15.63%、59.09%和83.33%。

二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好转。10月份,商贸制造业、建筑业、其他行业主要指标同比均呈大幅下降趋势,其中商贸制造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00%和40.00%,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38%和45.45%,其他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33.33%。

三是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呈现抬头趋势。10月份,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上升明显,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3.08%。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5.00%,结束死亡人数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的趋势;水上运输业事故发生1起,失踪2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失踪人数增加2人。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上升势头初步得到遏制

一是事故死亡人数上升趋势得到遏制。10月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实现同比、环比“双下降”,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4.29%,环比下降12.73%,9月份以来死亡人数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二是除盐田、宝安、龙岗区外,大部分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月份,福田、罗湖、南山、龙华、坪山、光明、大鹏7个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其中罗湖、龙华、坪山、大鹏4个区下降幅度超过50%。但盐田区死亡人数增加2人,龙岗区死亡人数上升54.55%(增加6人)。

三是部分街道死亡人数仍然较为集中。10月份事故数据分析,个别街道死亡人数集中,如宝安区福海街道死亡4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人),占全市死亡人数的8.00%;宝安区沙井街道(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龙岗区南湾街道(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人)、坪地街道(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均死亡3人,分别占全市死亡人数的6.00%。

道路交通事故形势渐趋严峻

一是10月份事故四项标环比呈“三降一升”。10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环比分别下降4.27%、5.26%和20.59%,经济损失上升49.56%。但10月份事故死亡人数远高于1-10月平均值(29人),死亡人数仍处全年高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二是大部分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10月份,福田、罗湖、南山、龙华、坪山、大鹏6个区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或持平,其中福田、罗湖、坪山3个区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超过65%。但个别区域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明显,宝安、龙岗2个区均同比上升30.00%(增加3人),盐田、光明2个区均同比增加1人。

三是事故发生频次同比上升明显。10月份,虽然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持平,但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7.72%,涨幅超过1/3,事故发生频次明显增多,发生亡人事故的风险仍然较高。

工矿商贸领域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是事故指标全面下降。10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39%、36.84%和50.00%,环比分别下降20.83%、29.41%和25.00%,9月份事故死亡人数小幅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

二是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10月份,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指标同比、环比均下降或持平,其中死亡人数已连续4个月环比下降,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

三是高处坠落事故为主要类型。10月份,高处坠落事故死亡9人,占总死亡人数的75.00%,其中建筑行业高坠事故死亡4人,占高坠总死亡人数的44.44%。

消防安全形势渐趋严峻

一是10月份火灾事故起数达到全年峰值。10月份,火灾事故起数同比、环比呈现“双上升”,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0.49%,环比起数上升32.10%,火灾事故起数为全年峰值。当前已进入秋冬火灾高发季节,火灾防控形势渐趋严峻。

二是部分场所火灾事故上升明显。10月份,办公场所火灾增加4起,环比上升200%;垃圾废弃物发生火灾35起,环比上升94.44%;厂房发生火灾14起,环比上升75.00%。

工作意见和建议

1、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把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转化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各区、各部门要全力做好特别防护期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结收尾工作,挖掘亮点、提炼经验,将其固化为可复制、可操作的措施和机制;同时要深入整改大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问题,决不能放松警惕,要继续盯紧盯实、严防死守重大风险点、危险源,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事故和隐患问题翘尾反弹。

3、各区、交通运输及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伟中、如桂、庆生等市领导关于近期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议部署及市预联办《深圳市压降交通事故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围绕“短期见成效,年底大提升、明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着力开展交通顽疾整治和源头基础管控,以及改善通行环境、加大警示教育宣传等工作,确保路面交通安全有序。

4、各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高发的规律特点,针对性部署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在持续开展“拉网排雷”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查整治住宅、“三小场所”、民宿、出租屋、“房中房”、地下建筑、物流仓储、电池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无牌无证的废品回收站、垃圾站等消防隐患突出场所和部位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基层力量,开展冬季火灾防控攻坚战,强化对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伤人火灾及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5、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持续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道路交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督促警示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编辑 郑蔚珩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