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创新发展,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综合履职”为基础,助力培育和发展经济社会新质生产力,着力保护企业创新发展。近日,广东省检察院通报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10个典型案例,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李某烁、李某平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欧某丁侵犯著作权案”入选“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李某烁、李某平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是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夯实证据体系,准确认定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数额,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一宗典型案例。
欧某丁侵犯著作权案是检察机关利用知识产权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专项监督,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提取、鉴定网络平台以及服务器中的电子数据,准确认定侵权作品数量,同时,注重追赃挽损,通过释法说理促成赔偿和解,最大限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一宗典型案例。
据介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三年多以来,深化综合履职,推进行刑共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检察工作,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综合履职模式,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深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司法打击与行政监管的工作合力。
发布相关工作指引,服务创新发展。市检察院创新技术调查官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创新电子产品翻新产业刑事保护、创新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相关做法均在全国推广。发布《企业版权保护与应用指引(试行)》,引导企业强化尊重版权、保护版权的法律意识,重视对于潜在版权侵权风险的把控和预防,与版权方共同促进版权的应用,推动建立健康有序的版权传播秩序。
创新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市检察院发布《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建设指引》,帮助企业构筑与刑事维权相匹配的商业秘密管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与企业创新发展。该《指引》作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一批22项经验之一,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中央7部委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
建立健全侵犯商业秘密行刑衔接机制,制定《关于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大对核心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设立深圳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河套工作站、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河套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深圳检察机关大胆探索知识产权跨境保护、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河套合作区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强化普法宣传,助力创新发展。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工作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宣传普法及进社区、进企业工作,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受到企业界人士等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突出对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 秦天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李璐 三审 潘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