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813起事故!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载12人逆行致车祸
读特记者 王若琳 文/图
2017-11-28 22:30

车祸现场

11月25日,深圳市光明新区一男子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搭载12人,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上3名乘客受伤。今年以来(截止11月26日),全市共发生涉及三轮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813起,造成10人死亡,84人受伤。11月28日,深圳交警发布了多宗电动(机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同时表示将严查电动(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

据深圳交警介绍,自3月份起,深圳市涉及三轮车事故数量就一直居高不下,交通违法仍是引发的主要原因,同时三轮车非法改装现象严重、车速快、超员风险更大,易引发群死群伤案件。目前,电动(机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尚未出台,市面上常见的电动三轮车多经非法改装、拼装,技术参数远远超过非机动车国家标准,属于三轮摩托车机动车范畴。市交警局每半年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中规定:“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道路上通行。”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深圳交警将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如驾驶人员无相应驾驶资质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深圳交警表示,要彻底杜绝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就要狠抓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四大”源头。据介绍,深圳交警将继续对地铁站、公交站、商业区和口岸等非法营运和兜客揽客聚集点进行排查清理,并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统一查扣、集中清理。此外,市交警局已向相关单位和企业发出通知,规范相关行业使用电动车的源头监管,

狠抓生产、销售源头和维修门店源头。

    据悉,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市交警局将出重拳严厉打击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对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且无相应驾驶资质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于企业或单位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实施双拘留,不但追究驾驶人的违法责任,还要追究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管理主体责任;对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实施事故责任双追究。不但追究驾驶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还要追究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对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生产、销售企业(含门店)的事故连带责任;对于企业或单位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通过各大平台予以曝光。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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