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依微信截图判决赔偿保障了职工权益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2024-12-18 08:06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微信截图可以作为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吗? 近日,上海市总工会披露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在这起案件中,员工小杨向法院提交了微信朋友圈截图佐证其制作的加班时刻表。法院审理认为,该截图显示的内容系公司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奶粉推广,并有公司管理人员点赞,应认定为加班。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之外,还须向小杨支付18135.2元的加班费。

不知道该公司管理人员会不会后悔当初那一指轻轻点赞,但法院的判决实实在在让不少网友拍手称快。

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和远程办公越发常见,日常工作与生活的边界变得不那么清晰。过去,加班往往以企业的考勤记录作为主要依据。然而,现实中不少公司并未全面记录员工的考勤信息,特别是对于一些以弹性工作制或远程办公为主的行业,实际加班行为往往难以量化和认定。

此次案例中,员工通过朋友圈截图及管理人员点赞等间接证据证明其加班,法院予以支持,这实际上是一种提醒:无论公司还是员工,都要依法依规办事。

此次法院判决,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更传递出重要信号:企业的管理疏漏不应成为劳动者权益受损的借口;明确工作边界、优化考勤记录,也是提升员工信任度满意度的必要之举。

编辑 刘彦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李璐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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