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024年10月底,四川的李先生看到某平台“一元拍海景房”的广告后,以9万4千余元拍下山东威海的一套房子,并支付保证金1万元。拍下后,李先生仔细浏览页面信息并与客服沟通后才发现,辅拍公司新一袋公司在宣传所说的海景房,其实根本看不到海景,且宣传中提到的三室中的“两室”,其实是阁楼内一道墙隔出的两个狭窄空间。据了解,辅拍公司主要是在司法拍卖、资产拍卖等过程中提供辅助服务的公司。在线上拍卖中,辅拍公司一方面可以提供标的(本事件中指海景房)信息咨询,另一方面还可以协助竞买人参与竞拍并办理后续手续。
那么该辅拍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吗?李先生拍下的海景房能不能退?
李先生拍卖成功的截图页面。
李先生称,页面信息里面的海景视频跟房子本身没有关系,房子更不是正规的三室一厅,阁楼隔出的两个空间都只能放下张床。拍卖平台上涉事房产的介绍页面显示,有两张照片可以看出阁楼痕迹,除了海景视频外,其他带窗景照片没有显示出海景。
拍卖页面展示的阁楼。
李先生认为辅拍公司新一袋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蓄意竞价的问题,平台存在审核不严的问题,因此他选择不支付尾款,向平台申诉,目前保证金已被冻结。而新一袋公司不认可其诉求,认为三室一厅的宣传无误,工作人员称:“阁楼隔出来的两个空间,你能说它是客厅吗,能说它是厨房吗,你放上床,它就是个卧室。”而对于该房看不到海景,新一袋公司工作人员称:“我们这边的房子,沿着海边建的都叫海景房。如果是能看见海的,那叫一线海景。”
李先生对该公司拍卖资质质疑,认为本次拍卖无效,王姓人员表示其公司是竞拍行为,并非拍卖行为。
目前,李先生已经向杭州余杭区法院起诉新一袋公司和该平台,法院暂未受理。
该辅拍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吗,其主张合理吗?平台方有责任吗?针对这些问题,读特新闻记者采访了华商律师事务所王劲松律师。
辅拍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其主张不合理
王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拍卖人有义务如实提供拍卖标的的资料,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状况、瑕疵,拍卖人不得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室一厅”实际上两室是阁楼隔出的空间,且所谓的“海景房”并不能看到海景,海景视频跟房子本身没有关系,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该辅拍公司已涉嫌虚假宣传。如果涉嫌虚假宣传,法院可能按照双方过错的大小判令分担损失,由于李先生也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全额退款。如果辅拍公司没有在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中对标的物瑕疵作免责声明,那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辅拍公司声称其是竞拍行为而非拍卖行为,以此来规避对其拍卖资质的质疑,该公司的主张合理吗?
王律师表示,这一主张并不合理。竞拍和拍卖在法律上确实有着明确的区别,拍卖是一种特定的买卖方式,通过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竞拍更强调各方借助平台参与竞价,与拍卖在参与主体和法律监管强度上都有区别:一是拍卖涉及三方法律关系:委托人、拍卖人和竞买人(买受人);竞拍则一般由卖家直接在平台发布拍品相关信息,卖家与买家直接发生联系。二是拍卖是基于拍卖法进行的经济活动,涉及更严格的法律责任和复杂的流程规范,拍卖人必须是经政府部门审核批准的企业。竞拍虽然也受法律监管,但灵活性相对更强,参与主体更为广泛。在此案例中,辅拍公司实际上是在组织、引导消费者进行房产的竞买活动,且其宣传、推广方式具有拍卖的某些特征,如价格竞争等。因此,辅拍公司的行为实质上更接近于拍卖行为,应当受到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辅拍公司不能通过简单地声称其为竞拍行为来规避对其拍卖资质的审查和要求。
平台方亦有责任 竞买人应尽审慎注意义务
本纠纷中,平台方是否有责任呢?王律师表示,平台方也有一定的责任。作为电商平台,拍卖平台有责任对入驻的商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商家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良好的信誉。同时,平台方还应对商家的宣传行为进行监管,防止虚假宣传等行为的发生。
王律师建议作为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充分了解商品信息,避免盲目跟风或冲动购买。最好提前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对目标房产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房屋质量、产权状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必要时,可以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本期说法律师
华商律师事务所
王劲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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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孔盼成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