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构建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读特评论员 王森
2020-09-15 00:32
收录于专题:特评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修正案(草案)》旨在倡导文明用餐,反对餐饮浪费,增设了包括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鼓励有利减少餐饮浪费新业态等条文。

打造城市文明典范,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既是个人私德,也是社会公德,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表现。深圳应该走在前列,探索培育餐饮文明的深圳范本。立法具有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功能,善于立法创新是深圳的重要优势。此次,深圳围绕餐饮浪费问题,修订文明行为条例,就是要借助刚性的制度,有效凝聚共识、规范行为,探索推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为树立文明价值、纠正失范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事实上,设置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也是造成浪费的一大诱因,是市民对餐饮行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消费者保护法》支持消费者拒绝此类条款,但对相关侵权行为并无罚则,因此,市面上最低消费的霸王条款仍有生存空间。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写入文明行为条例,解决了监管难、处罚难问题,压实了餐饮服务者的责任,能够有效刹住最低消费歪风。

倡导节约,是社会共同的责任,不能也无法依靠政府唱独角戏。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参与到这一社会议题中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才不会变成“一阵风”。《修正案(草案)》为共治浪费,作出了制度安排和保障。餐饮行业有些浪费现象,并不构成违法犯罪,需要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修正案(草案)》鼓励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引导经营者减少浪费,明晰了餐饮浪费问题中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体现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

实践出真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也要有具体的行动指引。《修正案(草案)》为市民形成文明健康的餐饮习惯,提出了鼓励按需采购、奖励节约用餐、餐后主动打包等具体动议。《修正案(草案)》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节约粮食体验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发布针对不同人群的膳食指南,这些措施,都能让市民参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零距离”“零难度”,也可以使节约从全社会的共识迅速转化为行动。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评论员 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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