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体现发展教育事业的决心
光明日报客户端
2020-09-14 18:09

近日,一则官宣颇为亮眼。

在刚刚过去的9月10日教师节当天,浙江金华当地媒体公开披露,教师收入已超公务员,有的地方教师年终奖超过9万元。消息一出,不少网友表示“慕了!”

新闻中强调的“教师工资水平不能比公务员低”,是一项保障教师待遇的重要政策。早在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教师法》第25条就规定了,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2006年9月1日实行的《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这一标准。2018年国务院也发布多份文件,都提到教师涨工资的要求,承诺3年之内解决。

今年5月1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祖荫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要求今年底以前必须完成这项任务,作为一项硬任务,要求各地开展自查。

从“教师”到“义务教育教师”,从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到“或高于”,顶层设计层层推进,要求落实的信号也在声声加强:这是一项硬任务,也是全国各地义务教育学校都要面临的一场“大考”。而在这场考试中,金华主动交出了一份“规定已基本落实,目前各县(市、区)都做到了及时补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差额,持续提升教师年终考核奖”的答卷。

其实,有没有认真对待和完成这场考试,首先体现的就是一个地方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教师收入中的岗位和薪级工资可以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和标准,但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的发放往往受地方财政影响。因而,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刘善槐教授曾在采访中表示,“教师薪资管理体制以区县为主,工资水平与县域财政能力有很大关系。”

尽管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能够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财政总量不同,但在各自的资金池中怎么分配自然是有优先级的。再穷不能穷老师、保证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其实就体现了当地对于发展好教育事业的一种决心。

同时,“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政策的落实情况,也充分体现了政府是如何实现自身职能、为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

比如新闻中披露的,义乌市教师年终奖从2018年的每人84800元提高到2019年的91800元,增幅达8.2%。2019年,财政每花掉4元钱就有1元投入教育。义乌每年拿出15%的土地出让金,专门用于教育项目。

正如“义乌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所说的——《在义乌,教育不能说没有钱、没有地、没有时间研究……》——给钱、给地、给时间,可以说是在发展教育方面,既要肯投入,也要讲究方法。

其中,保证和提升师资待遇,不可谓不是一条重要路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好的老师,不仅仅意味着给孩子传道授业解惑,还能用关爱、耐心、责任,照亮孩子成长路上的内心世界,引导他们从一开始就“扣好人生的扣子”,从而在未来的人生路上,扎扎实实走好每一步。

教育的重要性和正外部性不言而喻。事实上放在更大的范围来看,这场大考不仅是给老师们争取更加公正的待遇,为孩子们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也是让一个地方、一座城市能够真正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的一种方式。因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座城市的吸引力和好感度。

近年来不少城市在“抢人大战”中给户口、给房补、给各项产业优惠政策,但同时也别忘了给诸多“操心下一代”“肯为孩子计深远”的父母吃下一颗定心丸,也让更多优秀的人才愿意走上教育岗位,进而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这才是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正向循环的良策。

编辑 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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