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早上,一辆垃圾清运车辆在福田区运输生活垃圾过程中,未按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管理要求,车上两袋垃圾掉落,污染了市政道路,造成不良影响。11月20日,市城管局经过调查后,对该垃圾运输车及其所属的清洁服务公司污染市政道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并按相关法规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的最高罚款。
记者了解到,11月19日上午,市城管局接到一起关于掉落清运垃圾污染市政道路的投诉。接报后,该局立即责成福田区城管局进行处理。据此,福田区城管局联合福田区综合执法局、福田区交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明,原来,当日上午6点13分,深圳市鼎力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车辆粤B﹒1V95N将新洲路某银行生活垃圾运至岗厦北垃圾转运站的途中,因未按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管理的要求,该车行至新洲路与深南大道交叉路口处时,车上有两袋垃圾掉落在路面上,垃圾又被后面的车辆碾压,污染了该处市政道路。7点49分,负责该路段的环卫工人发现散落垃圾,对污染进行了清理。
11月20日市城管局新闻发言人、副巡视员杨雷约谈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记者获悉,鉴于该公司对负责的垃圾清运作业管理不严,导致相关作业人员以及清运车辆发生了清运垃圾污染市政道路的违法行为,市城管局将在全市通报批评此起违法行为,并责成福田区综合执法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责令该清洁公司限期整改,并处以五千元的最高罚款;责成福田区城管局对该公司违法清运车辆停止10天运输垃圾进入垃圾转运站;根据市城管局市财政委联合印发的《垃圾清运及配套公厕管理服务招标范本(试行)》,对该车辆清运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并扣减该公司的政府采购诚信评分,这将影响该公司今后的投标。
约谈会上,该公司负责人周先生表示,下一步,该公司将加大整改力度,强化对相关作业员工的培训,在垃圾清运车辆上加盖帆布以固定垃圾桶,以免垃圾掉落。
杨雷提出,希望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引以为戒,强化日常监管和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运载垃圾桶的平板车进行监管,严禁车辆超载、垃圾桶满溢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杜绝类似污染道路事件的再次发生。
编辑 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