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不爱刷牙洗澡 法官将孩子判给妻子

2016-06-02 16:27
摘要

法官认为,吕姓男子生活上的不良嗜好,已影响夫妻感情和日常生活,但仍应共享监护权,经考虑夫妻条件后认为幼儿“跟着妈妈生活比较好”,裁定由妈妈担任主要照顾者,孩子跟妈妈住,但搬家、医疗、学区要告知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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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桃园一对已分居的夫妻,妻子抱怨丈夫不洗澡就上床,且抽烟喝酒吃槟榔样样来,家中空酒瓶还被一岁多的儿子拿来当玩具;她担心小孩在这种环境下长大会养成不良习惯,声请孩子监护权。法官认为孩子跟妈妈住最有利,裁定她担任小孩主要照顾者,丈夫可定期探视、每月付扶养费近万元(新台币,下同)。

这名结婚三年多的妇人向法院指出,丈夫吕姓男子有吃槟榔习惯,几乎槟榔不离口,又不爱刷牙,偶而在她要求下刷牙,却不清理牙刷,牙刷上残留槟榔渣,看起来很恶心。另外,丈夫不喜欢洗澡,连夏天也不洗澡就上床,家中床单都有股臭味,而且每天至少抽一、二包烟,也常在家喝醉,家中空酒瓶随意弃置,一岁多的儿子甚至拿酒瓶当玩具。

吕妻说,她实在无法再和不爱干净的丈夫生活,她更担心幼儿在这种环境下长大会养成不良习惯,因此声请小孩的监护权。

吕姓男子否认不爱干净,强调有时太累而没洗澡就上床,也因工作关系抽烟喝酒吃槟榔,这些习惯一时戒不掉,但会慢慢改;他表示很关心儿子的成长,他和儿子也有很好的互动,不愿让出监护权。

法官认为,吕姓男子生活上的不良嗜好,已影响夫妻感情和日常生活,但仍应共享监护权,经考虑夫妻条件后认为幼儿“跟着妈妈生活比较好”,裁定由妈妈担任主要照顾者,孩子跟妈妈住,但搬家、医疗、学区要告知孩子父亲,吕姓男子必须每月付近一万元扶养费育儿。

编辑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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