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县: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取消转让限制年限规定

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07 12:54
摘要

​10月7日,海南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楼市新政,正式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0月7日,海南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楼市新政,正式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澄迈县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澄迈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我县房地产购房政策调整如下:

大力支持住房消费,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7日

编辑 高原 审读 张蕾 二审 关越 三审 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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