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6时许,莲塘辖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莲塘村50号的永发门窗店发生着火,我所消防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现场一辆电动车被烧毁,无人员伤亡,未造成经济损失,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
经初步调查,该处起火原因为该永发门窗店店主熊某在11月14日22时关闭店铺准备回家休息时,将电动车停放在店内进行充电,导致电池短路引发火灾,我所民警将熊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核查,熊某对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我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将电动车违规在室内进行充电,导致过失引起火灾事故的熊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
见习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