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捡到的身份证买票坐火车?行拘!

读特新闻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高滢海 田姚
2024-08-1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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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东站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的乘客,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近日,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东站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的乘客,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读特新闻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在8月6日9时许。当天,深圳东站派出所接到杨女士报警,称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证购买了广州北至深圳东的K355次列车车票,且之前也发生过类似情况。接到报警后,深圳东站派出所立即联系K355次列车值乘乘警进行排查。根据杨女士提供的身份和车票信息,乘警很快在3号车厢找到了冒用身份证的彭某。面对乘警的盘问,彭某当场承认自己冒用杨女士身份证购票乘车的事实。

经询问,彭某坦言,自己去年4月在武汉捡到了杨女士的身份证。由于自己是失信人员,无法购买火车票,她就留下了杨女士的身份证备用。2023年以来,彭某先后用杨女士的身份证购买了5次火车票,用以前往武汉、苏州等地。目前,彭某已被深铁公安依法惩处。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盗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件被他人冒用,应及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詹婉容

(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高滢海 田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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