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连月来,南山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方案》,不断加大对民企关键岗位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2021年至今,南山区检察院共批捕、起诉常见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372件505人。
检警协作 全链条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存在立案难、侦查难、预防难等问题,据此,南山区检察院以检警协作为着力点,规范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加强疑难案件会商交流,实现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全链条打击。
在办理张某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检察官通过深入调查、提前介入等,分析资金流向、摸清犯罪模式、深挖关联犯罪;在办理唐某职务侵占案、沈某、陈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郭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等窝案时,对涉案企业存在的“领导腐”“采购腐”“内勤腐”等现象进行全链条打击。
深挖事实 精准打击涉财犯罪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准确认定事实,严惩内部员工针对民营企业实施的职务犯罪。在办理多起职务侵占案件时,部分犯罪嫌疑人辩解未侵占公司财产,只是抢夺了公司业务机会。承办人准确认定“单位财物”,将公司的“预期收益”界分为“必然可得”、“确定的收益”与“不确定收益”,明确对单位“确定的利益”依法予以保护。
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为受犯罪侵害的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在办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在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承办人从细小的客观线索出发,从仅2起犯罪事实层层查实,最后查清12起犯罪事实,成功为企业追回上百万的经济损失。
惩防并举 治罪与治理结合防范企业内部腐败
针对腐败行为背后的原因进行分层次处理。对于符合企业合规情形,通过合规整改能清除犯罪危害后果的,予以适用合规程序;对于涉及行业、行政监管等类型化问题的,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堵漏建制,做实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诉源治理。
近三年,南山区检察院共启动企业合规案件25件,制发检察建议207份。
结合《企业权益保护白皮书》,与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等开展联合宣传,先后走进中建集团、工商银行、民生银行、西丽动物园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法治宣讲,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下一步,南山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针对《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靶向发力,切实推动解决,让企业发展更有信心、更有底气、更有活力,以实实在在的“检察护企”工作成效助力南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周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