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法 | 开心暑假,萌娃被盯上?教你识破电诈千层套路

深圳普法
2024-07-17 18:45
摘要

作为未成年人,在上网时不要轻信网上的“免费送游戏道具”等内容。不要轻易点击或扫取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向陌生人提供“付款二维码”截图以及“付款码数字”,谨慎向陌生人转账。

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识骗能力较弱、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对购买网络游戏装备网络聊天兴趣浓厚……稍不留神,就可能被诈骗分子盯上,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重点捕猎对象!幸好有阿鹏、小布通过讲解最新的案例为大家支招,并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防骗能力,暑期来了,请家长们收下这份防诈反诈攻略!

- 普法君提醒 -

作为未成年人,在上网时不要轻信网上的“免费送游戏道具”等内容。不要轻易点击或扫取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向陌生人提供“付款二维码”截图以及“付款码数字”,谨慎向陌生人转账。

作为家长,首先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在使用手机、社交软件、支付工具方面的监督与教育。其次给未成年子女使用的手机尽量不要绑定银行卡,家长自己的手机微信以及银行卡支付密码尽量不要告诉未成年子女。如发现孩子被骗,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通信记录、聊天记录等。

- 普法君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作者:深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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