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八五”普法规划和深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主责主业,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拓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方式、着眼普法实效,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普法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和农民延伸,将普法工作融入乡村振兴主战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取得了较好成效。深圳市牵头的粤桂协作在国家考核中获得了“七连冠”的好成绩,深圳市乡村振兴考核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连续三年获得优秀档次。
一、坚持思想引领,围绕“三个强化”,建立健全普法常态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主要负责人主持研究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列入专题学习。局党组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形成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乡村振兴普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全面落实。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普法工作列入每年重点工作清单,立足全局谋划,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和系统工作大会谋划部署落实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公共服务各环节,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为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条件,凝聚普法合力。积极发挥市委农办牵头抓总作用,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志愿服务活动。
二、坚持以学促行,围绕“三个紧盯”,矢志不渝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示范作用,制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列入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近年来,带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辅导、周学习分享会等共10场次,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是紧盯“绝大多数”,加强机关学法用法。邀请法学专家、法律顾问进机关,知名专家学者开设普法讲座。2023年邀请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邹平学,作《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环境的挑战与优化路径》的专题辅导。建立健全落实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内容,注重结果运用,带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上下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服务“三农”大局。组织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干部认真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近年来优秀率均达100%。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系列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政策等内容,切实增强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结合《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新法颁布施行,举办法治讲座,逐条逐句分析讲解,提高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坚持以案释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4次,使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宪法法律权威,做到自觉尊法守法、依法行政。
三是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新法新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后,及时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将“一法一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结合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周学习分享会,在机关开展“一法一条例”解读宣贯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丰富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方式,会同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部门通过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编制辅导读本、组织专家解读、举办专题培训等形式,推动合作区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的规定要求和各项措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举办“12·4”宪法宣誓活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领导带队参观法律文化博物馆。
三、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三个注重”,持之以恒推动普法工作落实
一是注重农村农民学法用法。按照《农业农村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耕耘者”振兴计划,开展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培训。合作区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7户。
二是注重农村土地和集体资产管理。重点开展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普及,组织群众依法建立土地流转关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依法依规备案;针对农民争议较多的土地纠纷,注重将普法融入信访处理,将接访的全过程变成生动的普法课堂,积极稳妥化解合作区外嫁女土地分红等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注重全面护航乡村振兴。2021年6月1日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这是我国“三农”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件大事。该法颁布实施后,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马上进行学习宣传,购买法律读本,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该法实施初期等关键重要时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组织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干部集中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合作区党群服务中心等群众集中场所播放《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横幅并向辖区居民派发《乡村振兴促进法》读本。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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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载圳青春 45岁生日快乐,我的深圳!最想对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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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载圳青春#夏日傍晚,孩子们在深圳市民中心广场上放风筝,他们手牵引线,风筝在头顶迎风飞,轻松又惬意。深圳市民中心不仅是深圳市政府的办公地,也是市民悠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开放包容,这里没有围墙,市民可以自由出入,是国内首例“没有围墙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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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您还记得深圳当年的样子吗?您如果参与其中,不妨讲出您的青春故事,我们聆听。#45载圳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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