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家出走报假警,最终被行政拘留处罚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魏巍 姜飞
2020-09-03 18:09

提起“110”这几个数字,在我们国家想必连一个三岁小朋友都知道这是报警电话,是公民群众在遇到危难的时候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的电话,有时更是生命的通道,但就这么简单的三个数字,很多成年人却犯了浑,肆意拨打110电话报假警,这不,最近一名女子就因为报假警被罗湖警方行政拘留。

近日,翠竹派出所接到一宗报警电话,报警人称自己在罗湖区某广场门口遭遇了抢夺,自己身上的手机和钱包被骑摩托车的人抢走。接到报警后,翠竹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民警前往现场并在周边开展搜索工作,但民警到达现场后并没有发现该报警人,经电话联系,该人已离开现场。最后,民警开展大量核查工作,核实该报警人李某所报警情根本就是子虚乌有,为一宗人为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经警方调查了解,报假警的李某于因和丈夫吵架后心情不好,且其丈夫不让其进家门,李某便带着身上仅有的几百元人民币现金和所佩戴的首饰离家出走。几经辗转,李某身上的钱已所剩无几,心生悔意的李某想叫顺风车回家,但所预约的司机都认为其是骗子不愿意载其回家。于是李某心生一计,找路人借手机报警,说自己的手机和钱包都被抢了,现在没钱回家,博取同情。拨通报警电话后,李某向民警描述了自己的情况,说自己遭遇了“飞车抢夺”,现在身无分文,之后便再联系不上。

办案民警接到报警后一直进行核查,为明确案件是否真实发生,民警找到李某进一步调查,经调查询问,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告知民警自己并不知道报假警是违法的,且已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李某的谎报警情行为已经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后果,其因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已被罗湖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除上述案件外,今年以来,罗湖分局接报多起谎报警情和恶意重复报警。经调查发现,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家庭纠纷和情感纠纷中,报案人因同自己亲友吵架,自己又解决不了问题,便想着借公安机关的力量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于是谎报各类自己被侵害的警情。此外,个别谎报警情的案件中还存在一些蓄意报复公安机关的行为,报警人利用110报警电话,对公安机关的出警警力进行恶意戏弄。

罗湖警方在此提醒,谎报警情会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浪费警力,甚至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获救机会,堵塞这条“生命通道”。而对于谎报警情和多次骚扰110报警电话的,经查实后,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及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罗湖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随意拨打、更不能恶意骚扰110报警电话。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魏巍 姜飞)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