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舆情 | 信披不准,荣盛石化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读创财经
2024-05-2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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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月29日晚间,荣盛石化(002493)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 年 1 月 31 日,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 40,000 万元~60,000 万元。2024 年 2 月 24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上述金额更正为盈利 8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警示函》称,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水荣、总经理项炯炯、财务总监王亚芳、董事会秘书全卫英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作者: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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