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榜挂帅!东莞市发布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入库指南

东莞+
2024-05-21 13:45
摘要

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7日至7月15日下午17:00。

围绕市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工作部署,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为引领,加力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谱写推进新型工业化新篇章。

日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2024年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在入库申报条件上,要求申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满三年以上,申报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此外,要求申报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

对于智能工厂建设资金投入期限方面,要求智能工厂主体须在2024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建设资金投入核算的合同签订日期、发票(报关单)开具日期、银行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日期必须均在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内。

在建设期限内,申报企业在硬件装备和软件系统累计投入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不含税),其中未获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资助的投入金额(简称“新投入金额”)不低于总投入金额的25%,且在“新投入金额”中软件系统投入占比不低于15%。

此外鼓励企业基于标准要素和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工厂,对未获认定智能工厂的企业,但已入选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数字领航”企业方向)或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5G工厂试点)名单的,可直接入库。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平台(https://www.gdzwfw.gov.cn/),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7日至7月1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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