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防消费陷阱 多种情形不属于消委会维权范围

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消宣
2017-11-07 21:10
摘要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要理性面对“双十一”促销活动,在享受购物优惠的同时,提高防范意识,提防各种消费陷阱。

由于各类新兴消费方式和问题不断涌现,法律制度和监管措施存在漏洞,网购轻松便捷的背后,依旧存有诸多不和谐、不诚信的现象。7日,记者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消委会系统共受理网购投诉29408单。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要理性面对“双十一”促销活动,在享受购物优惠的同时,提高防范意识,提防各种消费陷阱。

据了解,网购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优惠券赠送活动套路深。商品质量良莠不齐,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商家擅自取消订单。微信等私下交易纠纷频发。海购平台管理混乱。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物流配送问题较多等。

一年一度的“双11”即将来临,很多商家和消费者已然提前进入了“备战”状态。“定金翻倍”、“支付满减”、“购物津贴”、“凑单优惠”等商家的各种宣传促销铺天盖地,各式优惠规则看得人眼花缭乱。而消费者在精心准备购物清单之余,也在精打细算研究最佳省钱之道。为引导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高峰时段理性消费,省消委会提示:明辨正规电商,慎入钓鱼网站。研读促销规则,谨防优惠陷阱。善用支付平台,拒绝私下支付。慎用微信购物,避免个人交易。甄别代购渠道,选择可靠平台。留存相关证据,积极主动维权。

省消委会有关人士指出,微信购物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通过私人微信账号进行买卖交易。如果商家是通过私人微信账号销售商品,通常不具备经营资质,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维权难以保障,此种情形也不属于消委会受理投诉的范围;第二种是通过微信认证的商家,这类商家一般在微信公众号上交易,这种渠道一旦出现纠纷,商家与微信平台都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也可向消委会求助。因此,消费者在微信购物前要了解商家真实信息,确认商家是否通过微信认证,最好要求“微商”出示经营资质及手续、身份证明、姓名、联系方式及经营地址等信息。

消费者还要加强支付安全防范意识,网购时,尤其是进行大额交易时,不要接受商家任何私下支付的要求,即便商家以超强力度的优惠为条件,或者假称存在各种“迫不得已”的苦衷,消费者也应当拒绝对方的私下支付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朋友圈代购”等属于私人海外代购,也就是公民个人的私下交易,售后问题难以解决,事后维权非常困难,该类纠纷也不属于消费者组织的受理范围。因此,对于各类代购信息、渠道,消费者要谨慎甄别,抵制低价诱惑,尽量选择正规、信誉度高、售后更有保障的跨境电商平台。

同时,省消委会针对“双11”向电商经营者提出要求地:遵守法律法规,落实责任义务。明晰促销规则,自觉接受监督。加大售后投入,保障消费权利。升级安全系统,保护个人信息。

见习编辑 李林夕

监审 韩绍俊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消宣)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